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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 朱丽蓉 荣获“山西好警嫂”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6-01-18 23:43    来源:山西新闻网吕梁频道    作者:山西新闻网
      2015年12月29日,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山西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落下帷幕,来自吕梁市公安机关的4名警嫂滕芸、刘东红、朱丽蓉、李喜爱获得“山西好警嫂”殊荣。
   据了解,“山西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于2015年7月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妇联,将“好警嫂”推选活动作为教育和鼓舞广大警嫂积极支持公安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层层动员,公安民警和警嫂们积极参与推选,形成了“好警嫂”推选宣传的浓厚氛围。作为吕梁市3000余名警嫂的杰出代表,吕梁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副支队长闫兴华的妻子滕芸、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临县大队教导员郭永利的妻子刘东红、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高凯妻子朱丽蓉、交口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副所长侯文俊妻子李喜爱,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敬业持家、赡老抚幼、任劳任怨、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解除了公安民警丈夫的后顾之忧,并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弘扬广大公安警嫂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范,凝聚了警心、鼓舞了士气。她们的事迹感人,彰显了时代精神,被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妇联授予的“山西好警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