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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新消费、我做主”3·15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6-03-16 10:10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晋绥基金会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雷玉春 刘虎)3月15日上午,由我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新消费、我做主”2016年3·15主题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广场启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有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兴县立新交电等16家单位和企业参加,活动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维权意识,活动中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三是联合相关企业帮助市民识假辨假。四是安排市场检查组对家电商场和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图为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张,悬挂条幅16条,布置图文展板15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执法人员还对查处的案值约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北查沟焚烧点进行了集中销毁。
图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不但切实提高了群众维权意识,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也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效果。(本站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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