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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6-03-18 11:49    来源:《吕梁日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3月15日,由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兴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广场启动。
  活动有四项内容: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维权意识。活动中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三是联合相关企业帮助市民识假辨假。四是安排市场检查组对家电商场和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
  据了解,本次活动有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兴县立新交电等16家单位和企业参加。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条幅16条,展出图文宣传展板15块,现场接受咨询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执法人员还对查处案值约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北查沟焚烧点进行了集中销毁。
  宣传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不但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也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站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