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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多举措清理拖欠工资18亿元 涉及职工24万人

发布日期:2016-05-23 16:34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裴苗苗
    近年来,经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共查处未依法支付工资案1万余件,涉及职工24万人,清理拖欠工资18亿元,使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夯实基础,整章建制。要求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里要保证不进京,各县(市、区)要保证不赴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处理在基层。建立了政府负责人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督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欠薪报告、诚信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突发事件处置、联合惩戒和行政司法联动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在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建设资金监管、工程款结算支付和改革用工方式等源头治理制度,将施工现场用工管理和维权信息公示纳入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等各部门管理监督环节,为实现源头治理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及时查处。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建设领域和服务领域,要求各级以企业信息采集为基础,按诚信水平分类监管,对重点领域和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专职监察员年巡查不少于50户次。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选巡查对象、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及时查处发现的拖欠工资案件,按期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是抓住关键,源头预防。通过向各个支付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有关部门宣讲政策,传导压力和工作要求。通过标杆示范、专案督办、信息通报、函询问责等形式,指导、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对主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将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纳入到本部门所有的市场秩序监管过程中,成为部门工作的常规化内容和常态化任务。
  四是兜住底线,严厉打击。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在重点领域企业和农民工聚集地树立维权公示牌,将保护劳动报酬权的主要法规条款、维权方式、举报投诉渠道进行公示。建立了企业行政、基层工会、行业主管、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等多渠道、多层次的维权方式,分级化解劳资矛盾。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应急储备金。其中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案单位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联合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赵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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