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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贫困 光伏工程点亮临汾5万贫困人口新生活

发布日期:2015-12-28 13:07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 吉县窑渠村光伏电池板排列有序

  • 光伏并网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
  • 发放首笔光伏发电收益款。张保华摄
  •    坚拔寨抓脱贫 创新机制促精准
      12月25日上午,吉县窑渠村村民们兴高采烈,奔走相告:县扶贫局副局长张东明、供电公司副经理马建会亲自到咱村,把第一笔光伏发电收益款54228.57元送来啦!村民尉章拴用快板书向记者道出喜悦心情:“扶贫攻坚摆战场,光伏设施山坡装。日头照照能发电,好事办咱心坎上。家户用电不掏钱,卖电收入有保障。全面小康定实现,感谢政府感谢党。”
      在临汾,领到光伏发电收益兑现的还有两个村:大宁县而吉村去年5月8日并网,截至今年8月底发电量为128987千瓦时,兑现金额101831.58元。吉县留村今年4月3日并网,截至8月底发电量为50509千瓦时,兑现金额39226.06元。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两年来,临汾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吉县、大宁、汾西3县被确定为国家光伏扶贫首批试点县的重大机遇,以超常规力度,攻坚拔寨,精准到户,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全国率先提出“两个全覆盖”:即到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达到2000兆瓦,其中,村级电站建设达到500兆瓦,使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与光农、光林、光畜发展相结合,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达到1500兆瓦,使全市4.5万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同时,加强光伏电站收益资金管理,对村级电站,除偿还建设资金外,收益部分60%用于资助贫困对象,40%建立“专项扶贫基金”;对10兆瓦以上电站,每年由投资企业向县扶贫专户缴纳100万元专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贫困户银行卡,确保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大规模推广光伏工程,资金短缺问题如何解决?该市对1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对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主要由市财政出资建设。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有条件企业投资参与。永和县与汉能集团合作在石家湾村建设的红枣光伏大棚试点项目,创造出“棚顶发电、棚内栽枣、林下种植”农光互补立体模式,不但解决了当地红枣裂果问题,而且每亩枣棚年电费收益达1万元,实现了红枣收益与发电收益双增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刘永富称赞临汾光伏扶贫创造出很多成功经验,走出一条资源型城市扶贫开发新路。
      到目前,临汾市已铺开145个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建设,涉及贫困人口5万余人;已有103个贫困村完成电站主体建设,正加紧办理并网手续,全市将有13676户、45016口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