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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引深“三大突破”

发布日期:2016-01-06 11:37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改革,无疑是当前最热的词汇之一。特别是当下,破解我省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他途。
  此次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要坚持强化发展新动力,着力引深“三大突破”。这就为山西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破困融冰、攻坚克难,抓住了关键,指明了方向。
  去年至今,我省不断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力度,经济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出台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煤炭行政审批和证照管理体制改革,审批事项精简1/3,审批时间缩短一半以上;率先推行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打造“阳光国企”迈出实质性步伐;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工商登记、医药卫生、高速公路、公务用车、国有林场、供销社、生态文明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改革取得成效。与此同时,我省围绕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发展“三大突破”,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时下,我省改革在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同时,“三大突破”还存在诸多难题。譬如:科技创新方面,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仍需深化;金融方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滞后、发展不足,竞争力不强,企业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金融风险仍然存在,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方面,受困于审批、用地、资金、配套等问题,不少企业投资新上项目受阻。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把握和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把握改革的主要问题,才能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只有抓住发展的主要方面,才能取得“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领导,按照“实”的要求推动各项改革,敢于涉险滩,努力实现突破。首先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目标,搞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其次是实现改革的分类推进,加大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再次是狠抓改革的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切实肩负起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既要抓改革部署,又要抓督办落实,把改革之弦绷紧拉直。
  坚持引深“三大突破”,就是要巩固“三大突破”取得的成绩,着力在加大“引深”上下功夫。推动科技创新,重点是打通关键环节;实现金融振兴,重点是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是强化服务、激发活力。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起步之年,只要我们坚持改革不动摇、坚持突破不松懈,努力攻坚、奋力前行,就一定会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