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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公益慈善税制半月谈在清华大学举行

发布日期:2016-01-25 16:29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    作者:中国社会组织网
    2016年1月17日上午,由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和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首届公益慈善税制半月谈在清华大学举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政策法规司、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华慈善联合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基金会中心网、明德公益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等单位的代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这、首都师范大学的专家参加了本次半月谈。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参会并作主旨发言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中关于公益慈善组织的税收制度是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慈善法》通过之后,如何进一步落实公益慈善组织的相关税收制度?慈善组织与公益组织如何衔接?这些都是政府管理部门、学术界、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作了点题说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介绍了社会组织税收情况、问题和改革建议。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主持了座谈会。
参加本次半月谈的代表认为,当前的《慈善法》草案在多处对公益慈善组织享受的税收优惠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有利于我国公益慈善组织未来的发展,建议在这些原则性规定之后添加更为明确的操作性表述。同时,公益慈善组织相关税收优惠制度尽管有了比较大的进展,初步形成了框架体系,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社会组织税收主体地位不明确,程序过于繁琐,要求过于苛刻,标准过于单一,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因此,《慈善法》颁布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应通过规范、简化、优化税收程序,切实落实公益慈善组织相关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