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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博爱基金会在京成立

发布日期:2016-03-23 10: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晋绥基金会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记者 苏琳)3月22日,“中山博爱基金会一届一次理事会暨成立大会”在京举行。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修福金、郑建邦出席会议。
  3月22日,“中山博爱基金会一届一次理事会暨成立大会”在京举行。图为主席台。 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摄。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中山博爱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其宗旨是,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孙中山先生的爱国和博爱精神,致力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原始基金为人民币2300万元,来源于民革党员和社会人士自愿捐赠。
  齐续春受万鄂湘委托代表民革中央,对中山博爱基金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益慈善事业在参与民生保障、调节收入分配、弥合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的重要力量。中山博爱基金会的成立,是对民革服务社会、扶贫济困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创新。中山博爱基金会承载着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托,为民革党员及所联系人士,尤其是党员中的企业家富而思源、参与公益慈善、奉献社会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
  齐续春对基金会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打造民革社会服务工作新品牌,要以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博爱精神为宗旨,汇聚民革非公经济人士和社会爱心人士力量,致力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如资助黄埔老人、抗战老兵、生活上有困难的民革党员,资助已开展的支边支教、法律援助等帮扶对象,资助民革历史资料保护项目等。二是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充分整合党内资源,积极探索具有民革特色的脱贫开发新路子。三是要助推民革重点工作,要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等民革重点工作的坚实后盾,成为民革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推手。四是要打造“阳光基金”,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本着公开、透明和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管模式,规范开展各项公益慈善项目,严格资金募集和使用管理,努力将中山博爱基金会打造成规范运作、良性发展的我国公益事业典范。五是要继续扩大基金会基金,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募集资金,大力争取各方面的捐赠资助,引导民革党员中的企业家致富思源,努力扩大基金会基金。
  会上,郑建邦就《中山博爱基金会章程(草案)》以及基金会理事会人员组成作说明。民革中央秘书长、中山博爱基金会筹备组组长李惠东作《中山博爱基金会筹备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山博爱基金会章程(草案)》。选举郑建邦为中山博爱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李惠东、邓兴贵、庄小夸、李希为副理事长,李惠东兼任秘书长,任命周天鸿为监事。马松涛、任文海、郑耀南、游忠惠、翟志海等10人为中山博爱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本站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