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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全国各地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

发布日期:2016-04-11 14:58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4月2日,河北省首座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在石家庄双凤山陵园落成。
  3月31日,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办,江西省红十字会、江西省卫计委承办的“2015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清明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南昌举行,部分器官捐献者家属、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介绍,截至2015年3月1日,全国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5290人,已见证成功捐献3188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8866名。
目前,中国百万人口器官捐献志愿报名登记人数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许多体制机制性问题仍有待破解。
在这一情况下,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庭格外引人关注。在传统观念的舆论压力下,捐献者家属除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之外,还得忍受邻里乡亲的误解。努力让捐献者的义举得到应有的肯定,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性循环,需要更多人的加入。
  清明期间,全国各地纷纷发起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故事激发了更多人加入到遗体捐赠的行列。
  重庆:首例器官捐献者家属参加缅怀纪念活动
  4月1日,“重庆市2015年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江南殡仪馆遗体器官捐献纪念馆举行。重庆市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以来的首例遗体器官捐献者刘慧丽的姐姐和姐夫,专程从山东赶来参加缅怀纪念活动。
  2012年9月10日,从山东胶州到重庆师范大学读书的大一新生刘慧丽不幸因病离世。她的母亲张瑞花忍着巨大悲痛,替女儿做出了一个艰难决定:自愿无偿捐献女儿的器官、遗体和眼角膜,挽救濒危患者的生命。
  年仅20岁的刘慧丽捐献的肝脏、肾脏让3个人重获新生,捐献的眼角膜让4个眼疾患者重见光明,捐献的遗体用于第三军医大学的临床医学研究。
“这是我们想到过的最好的场景,有这么干净整洁的纪念园,有这么多人都来鲜花祭奠,有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尊重,还有红十字会数年如一日的关怀,慧丽当初做出的捐献决定是正确的,我们为她感到骄傲。”刘慧丽的姐姐说,今天来看到的这些都会告诉爸妈,慧丽在重庆很好。而我们也相信,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参与遗体器官捐献,慧丽一定不会孤单。
  温州:一家3人签署捐器官和遗体协议
  入土为安一直是国人对待身后事的传统观念,不过浙江温州有一家子信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的理念,作为企业家的父亲和两个子女都在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
  “死了,还能对社会有点贡献不是很好吗?以后我死了,清明节也不用麻烦子女来祭奠。”带头签署捐献器官和遗体协议的温州商人吴永安说。
  4月2日,温州市民政局举行遗体捐献纪念碑揭牌仪式,这一家子的故事感染了现场很多人。
  吴永安今年已67岁,是当地一名企业家。“捐器官能救人,捐遗体对医学事业也有帮助,死亡变得更有价值了,应该提倡。”他说。捐献的念头已有多年,直到2012年11月他知道国内也开始这个尝试后,很快就去当地的红十字会签了协议。
  在温州,对身后事的处理还是比较传统的,吴永安的做法甚至在企业界都引起了波澜。
  “爸爸是我们的榜样,他从商几十年来,一直在做公益,资助贫困学生,甚至到马路上当维持交通秩序的志愿者。他常对我们说,能给社会做点贡献就做点。”吴永安的女儿吴云说,后来她和弟弟吴萍也被说动了。
  2013年,吴云和吴萍来到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更让吴永安高兴的是,这两天,他的小儿子也表示将去签协议,而他妻子也在考虑中。
  海南:让捐献者的义举得到应有的肯定
  4月2日上午,2015年海南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在海南医学院生命科学馆举办。
  14岁的遗体和角膜捐献者文艺博的父亲文兵说:“孩子虽然走了,但他身体里有用的器官能再帮助到别人,那也不枉孩子活在世上14年……我为我儿子感到骄傲!”
  “遗体器官的捐献,对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的丧葬观念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医学研究和医疗卫生的进步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在海南,遗体器官捐献从零开始,从最初的不能接受,到如今的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这和社会各界、志愿者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捐献遗体器官,需要勇气,也离不了制度激励,以及对旧有体制的革新。在传统观念的舆论压力下,捐献者家属除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之外,还得忍受邻里乡亲的误解。我们要努力让捐献者的义举得到应有的肯定,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性循环。”海南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黄捷强调。
  据了解,海南省红十字会从2000年开始宣传登记遗体捐献,2013年6月正式开始器官捐献宣传登记。截至目前,海南省已有64人报名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实现遗体捐献13例;已有95人报名登记成为器官、眼角膜捐献自愿者,实现器官捐献11例,共捐献肝脏5个、肾脏22个、眼角膜16片。
  更多:追思者的脚步从未停止
  举办缅怀活动的还有很多很多。
  3月31日,浙江宁波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在清明前夕举行祭奠活动。截至目前,该陵园已有遗体捐献者48位,角膜、器官等捐献者84位,共计捐献者132位。
  4月1日上午,河南省红十字会在河南福寿园红十字纪念苑举行了以“生命的传承”为主题的缅怀纪念活动。截至3月,河南省已实现器官捐献170例,使505名重病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已实现遗体捐献291例;同时全省有800余人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2500余人签署《遗体捐献登记表》,成为人体器官或遗体捐献志愿者。
  4月1日,“爱在路上——2015年清明节捐献者追思会”如期在山东省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广场举行。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是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省之一。自2011年初实现首例捐献以来(截至2015年3月),山东省累计遗体捐献登记报名6578人,已实现捐献865人;角膜捐献登记报名5037人,实现捐献542人。
  4月2日上午,福州一年一度的遗体和器官捐献者追思悼念活动举行。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胡晓强介绍说,2005年以来,福州市累计实现遗体捐献154人,实现眼角膜捐献29人,全部安排在三山陵园进行纪念。据了解,福州悼念遗体和器官捐献者活动始于2007年,每年举办一场。(本站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