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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慈善法》

发布日期:2016-05-24 14:09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    作者:佚名
     5月20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一行赴市社团局专题调研,研讨推动落实《慈善法》的具体措施。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团局局长张宝甫、市社团局副局长郝灵节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3月16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慈善法》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市社团局、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重点汇报了通过学习研读《慈善法》,对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梳理出的责任清单,就一些关键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孝丽局长不时插话,与大家共同探讨。
    听取汇报后,市民政局局长曲孝丽作重要讲话。她说,落实慈善法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当务之急,是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搞好顶层设计。要继续深入研究《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认定、登管有机衔接、慈善活动备案、年检变为年报、强化日常执法监察和慈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务必要依法而行、着眼全局,统筹安排。二是健全协调机制。《慈善法》内涵丰富,落实责任重大,涉及方方面面。要结合主要任务和面临问题,健全各有关单位协调机制,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把《慈善法》落到实处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各部门要不等不靠、主动担责,凡是能做的、急需做到要抓紧做,凡是提前需要协调研究的要超前协调、及时研究。总之,要把《慈善法》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的新局面。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