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林枫生平纪略(四)

发布日期:2017-01-20 10:33    来源: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金松林
1954年
    4月—1956年9月  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建立秘书长会议制度,代中共中央处理日常工作。邓小平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副秘书长还有李富春、谭震林、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李雪峰、胡乔木。
    5月—1955年4月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副政委。东北军区代司令员为邓华,副政委还有李富春、周桓,贺晋年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杜平为政治部主任。
    9月—1959年4月  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1月—1959年6月  任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 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设立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协助总理掌握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的工作。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副主任钱俊瑞、范长江。
1956年
    3月  担任全国扫除文盲协会副会长。会长陈毅、副会长还有吴玉章、张奚若、胡耀邦、董纯才。
    9月—1966年5月  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57年
    5月10日  任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为聂荣臻,副主任还有郭沫若、李四光、黄敬。
1958年
    6月  任中共中央文教小组成员。6月10日,中共中央通知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文教小组组长陆定一,副组长康生,组员还有陈伯达、胡乔木、张际春、周扬、杨秀峰、钱俊瑞、张子意。
1959年
    3月31日  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林枫《关于当前工矿企业职工教育中几个问题的报告》。
    4月—1965年1月  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当选副委员长不久,就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国家副主席董必武一起到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视察,深入调查研究。视察后,3人联名向中央写出报告,充分反映了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情况,就住房、取暖、吃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中央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
1960年
    1月  任国务院业余教育委员会主任。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业余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指出业余教育委员会是国务院指导全国业余教育工作的机关。
1961年
    是年  受命全面负责落实教材问题。“大跃进”期间,学校原有教材体系被破掉了,旧教材已经不要了,而学生自编的教材又没有用,因此出现学校上课没有教材的情况。2月,中央书记处开会专门研究编写教材问题。会后,中央书记处委托林枫全面负责落实大、中、小学教材问题。专门成立两个委员会,文科教材由周扬牵头,理工农科教材由蒋南翔牵头。为落实书记处交给的解决教材问题,林枫组织了由国务院21个部门的副部长和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参加的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经林枫组织协调,到秋季开学时,全国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等530多个专业,有70%的专业编出了教材,包括课本、讲义和教学参考书。中等专业学校用书,初步解决了教材有无问题。至1962年7月,理、工、农、医各科出版通用教材2919种,基本上解决了教材问题。
    是年  受中央委托,主持和帮助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经中共中央批准试行。
1963年
    1月—1966年5月  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副校长为侯维煜、艾思奇、范若愚、杨献珍、贾震,不久又增加李一非和龚逢春。
    4月1日  向中央报送《关于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工作问题向中央的报告》。5月21日,中央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各党组、总政、团中央批转这个报告:“中央同意中央高级党校校长林枫同志关于中央高级党校工作问题向中央的报告。现将这个报告发给你们。”
    9月  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林枫任校委书记。
1964年
    2月6日  任中共中央学制问题研究小组组长。为了解决现行学校教育存在的修业年限长和课程负担重两大问题,改革现行学制,2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学制问题研究小组,由林枫任组长,蒋南翔任副组长,组员有张劲夫、张磐石、范长江、高云屏、刘季平、路扬和武振声。5月,又增加何伟、许立群、刘仰峤为组员。
    2月13日(春节)  参加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教育问题座谈会,也称春节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刘少奇、邓小平、彭真、陆定一、康生、章士钊、陈叔通、郭沫若、许德珩、黄炎培、朱穆之、张劲夫、杨秀峰、蒋南翔、陆平。会上,毛泽东就学制、课程、教学、考试等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林枫在会上对教育改革,特别关于学制、课程问题讲了自己的设想。会议结束时,邓小平指示中央成立学制研究小组,由林枫负责,主要研究学制和学生负担过重问题。
    2月15日  主持召开中央学制问题研究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中央交给小组的任务,提出学制多样化和学制研究的分工问题,建议北京、上海、河北、山西、四川、广东等地分别成立学制问题研究小组,华北、西北、西南地区要研究少数民族学校学制问题。
    7月下旬  主持召开中央学制问题研究小组扩大会议,邀请中央各有关部门和13个省、市、自治区学制问题研究小组或教育厅、局代表参加,集中研究学制改革问题,草拟了《学制改革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并在部分省、市进行试验。
1965年
    1月—1966年5月  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66年
    4月11日  担任中朝友好协会会长。
    6月20日  遭受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顾问康生公开点名批评:林枫在中央高级党校“镇压革命群众”,“你要准备,有人提你在东北反对林彪同志的问题,犯了路线错误”。
    8月19日  遭到戴高帽子、挂黑帮牌子、校内游斗等人身侮辱。当晚,康生接见高级党校“造反派”负责人时说:“党内斗争发展这么快,乱了就可以治。戴高帽子没关系,轻得很”。
    8月20日  遭受全校批斗大会批斗。批斗会上“造反派”传达康生电话指示:“我完全支持革命同志们的革命热情。要把林枫等人的问题挖深挖透”。“要文斗,不要武斗。当然,戴高帽子、挂牌子不算武斗”。
    12月18日  被康生派人押到北京工人体育场批斗大会批斗,遭到暴打,肋骨折断了3根,胸部背部挫伤,左肘关节错位,内外踝撕脱骨折,当场昏迷不醒。
    12月23日  中央高级党校“造反派”受康生指使,提出撤销林枫中央高级党校校长职务,当时中央批准同意,并决定进行专案审查。而后抄家并将林枫关入北京卫戍区罗道庄营区,将林枫案并入刘少奇案进行专案审查。
1968年
    3月30日  被正式逮捕,由北京卫戍区转移到公安部秦城监狱关押。关押期间不断审讯、进行逼供信和肉体折磨。
1972年
    8月5日  在秦城监狱第一次见到了离别6年的子女。
    8月18日  离开秦城监狱,到北京阜外医院监护治病。林枫子女从秦城监狱探望林枫回来,连夜给毛泽东主席写信,请求放林枫出来治病。8月11日,毛泽东在信上批示:“我意放他出来治病。林枫问题过去没有弄清楚,有些证据不足,办案人员似有一些逼供信。”
    12月  撤销监护,获得人身自由。
1977年
    9月29日下午7时50分  因罹难致病在北京阜外医院逝世。
1979年
    7月23日  中共中央党校校务会员会做出《关于林枫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对林枫同志的冤案“彻底平反”。中共中央批复同意。
     作者: 金松林,1934 -  ;1964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毕业,分配到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工作,曾任中共党史出版社常务副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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