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刘少奇作政治报告(1956年9月15日)(上)

发布日期:2016-06-22 16:2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晋绥基金会
  同志们!
  从我们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十一年已经过去了。我们的祖国在这十一年内经历了两次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历史事变。在一九四九年,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我们党又领导人民取得了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的决定性的胜利。由于这两次胜利,我们国家的内外关系发生了一系列的根本变化。
   除开台湾还被美国侵略者侵占以外,近百年来骑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外国帝国主义势力已经被赶走了。中国已经成为伟大的独立自主的国家。
   外国帝国主义的工具――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大陆上消灭了。
   封建地主阶级,除开个别地区以外,也已经消灭了。富农阶级也正在消灭中。原来剥削农民的地主和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
   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
   广大的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
   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它的队伍扩大了,它的觉悟程度和文化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了。
   知识界也已经改变了原来的面貌,组成了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
   国内各民族已经组成为一个团结友好的民族大家庭。
   以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加扩大和巩固了。
   我们的国家参加了以苏联为首的争取持久和平和人类进步的社会主义阵营,同伟大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国人民在胜利的抗美援朝战争中制止了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凶焰。我国在国际关系中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了。
   所有这些变化,不但唤起了中国六亿人民的空前未有的革命积极性,而且在世界生活中,在一切被压迫的民族和一切被剥削的人民中,不能不发生伟大的吸引力。
   我们党现时的任务,就是要依靠已经获得解放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亿劳动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尽可能迅速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为了完成这个巨大的任务,我们应当正确地总结我们在过去时期的斗争经验,继续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政治生活,正确地处理国际事务,进一步巩固我们党。我们的大会对于这一切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将促进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在已有的胜利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在十一年前,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向全党提出的任务,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团结全国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打败侵略者,建设新中国”。这个任务,已经在一九四九年实现了。
   反动派常常自己选择走向灭亡的道路。我们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方针是要求国民党同全国民主力量成立联合政府。还在抗日战争初期,我们党就曾经同国民党成立了联合抗日的协议。在以后,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我们党又曾经多次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以图避免内战,并且试图经过和平的道路实现中国的社会政治改革。在一九四六年,我们和几个民主党派曾经同国民党达成了一个和平建国的协议。但是接着国民党反动派却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发动了全国的大内战,企图消灭代表中国人民的力量――中国共产党和其他一切进步民主力量。他们想错了。我们党在争取和平改革的时候并没有放弃警惕,没有放弃人民的武装。我们的政策是:如果国民党愿意和平,并且愿意在和平的条件下进行改革,这是有利于人民的,是我们所力争的。但是我们知道,和平的愿望能否实现,却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当时的统治阶级。如果国民党反动派一定要把战争强加在人民头上,那么,我们也作了充分的准备,能够动员人民的力量击败他们,使战争的发动者自食其果。历史所作的结论正是这样。想要消灭人民力量的人们,自己被人民的力量消灭了。
   同反动派相反,人民不是好战的。即使在战争期间,凡能和平解放的地方,例如北京、绥远、长沙、昆明、四川西部、新疆和西藏,我们都做了争取、接洽和谈判的工作,实现了和平解放。但是当着人民被迫而不能不拿起武器的时候,人民拿起武器来是完全正确的。反对人民这样做,要求人民向进攻的敌人屈服,这就是机会主义的路线。在这里,究竟采取革命的路线,还是采取机会主义的路线,这是关系到六亿人民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是否应当取得政权的大问题。我们党采取了革命的路线,因而有了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工人阶级在同几亿农民建立了坚固同盟的条件下取得了全国范围的统治权力,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政党,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这就使我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革命有可能经过和平的道路,直接地转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标志着我国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开始。
   我国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
   第一,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工业,首先是重工业,使我们的国家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而这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的。
   第二,在我们的国家里,工人阶级的同盟者不但有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有民族资产阶级。因此,为了改造旧经济,不但对于农业和手工业需要采取和平改造的方法,而且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也需要采取和平改造的方法,而这就需要逐步进行,需要时间。
   党中央委员会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了我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这个总路线是在一九五二年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终结的时候提出的,在一九五四年已经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接受,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记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者“左”倾的错误。在过去几年中,从右面离开党的总路线的倾向,主要地是仅仅满足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既得成就,要求把革命停顿下来,不承认我们的革命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不愿意对城市和农村的资本主义采取适当的限制政策,不相信党能够领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不相信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建成社会主义。从“左”面离开党的总路线的倾向,主要地是要求在“一个早上”就实现社会主义,要求在我国用没收的方法消灭民族资产阶级,或者用排挤的方法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破产,不承认过渡到社会主义应当采取逐步前进的步骤,不相信我们可以经过和平的道路达到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我们党坚决地拒绝和批判了这两种错误的倾向。很明显,如果我们党接受这些意见的任何一种,我们就将不能建设社会主义,或者不能如同今天这样顺利地建设社会主义。
   按照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我国已经在一九五三年开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党中央委员会原来预计,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将需要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践证明,为了完成国家的工业化,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是必要的,或者还需要更多一点时间。但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已经基本上完成,而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除开个别地区以外,就可以全部完成。
   (二)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现在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根据今年六月的统计,全国一亿二千万农户中,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已经有一亿一千万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七。其中,有三千五百万户加入了初级合作社;有七千五百万户,即大多数,加入了高级合作社。畜牧业中的互助合作运动,也已经有了发展。
   全国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合作组织。加入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或者供销生产合作社的,已经占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个体渔民、个体监民和运输业中的个体劳动者,现在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
   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个体小商业也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执行代销代购的业务。
   这些成就,主要地是在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开始的我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高潮中达到的。
   这个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一九四九年以来我国各种社会条件发展成熟的必然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没收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全部官僚资本的企业,包括由国民党政府在抗战胜利以后接收的日、德、意各国在中国的企业,把它们变为国营的社会主义企业,使国家掌握了最大的银行,几乎全部的铁路,绝大多数的钢铁工业,其他重工业的主要部分,以及轻工业的某些重要部分。这就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地位奠定了基础。
   人民政府接着用极大的努力发展了国营工业、国营运输业和其他国营企业。国营工业产值在一九四九年还只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二十六点三,到一九五二年就已经占百分之四十一点五,而到一九五五年,就已经占百分之五十一点三了。
   人民政府把全部私营银行和钱庄改造为在国家银行领导下的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由国家集中经营银行信贷、保险业务和黄金、白银、外国货币的交易。人民政府建立了对外贸易的管制,实行了外汇的管理。人民政府又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强大的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掌握了主要的工业原料和主要的货源,逐步地实现了批发商业的国有化,巩固了社会主义商业在全国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使我们取得了对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但是为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还必须采取适合我国情况的政策和步骤,才能使我国广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乐于参加集体经济,使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太勉强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我们采取了那些政策和步骤呢?现在,我们就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分别地作一些简单的说明。
   首先,我们要说明的是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彻底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我们花了这样多的时间是否需要呢?我们认为这是完全需要的。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广大的觉悟的农民认为,无论是地主或者富农的剥削行为都是可耻的。这就为后来的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大大地缩短了农业合作化所需要的时间。
   在旧中国的农村人口中,有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贫农和雇农群众,他们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他们容易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不只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有很大的积极性,就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也有很大的积极性。在土地改革以后,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地位是改善了,很多贫农雇农上升为中农。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少人多,全国农民平均每人只有三亩耕地(约等于五分之一公顷),南方许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者只有几分田,所以在农村中仍然有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在继续个体经营的条件下,他们要想过富裕的生活是毫无把握的。这就使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贫农和不富裕的农民积极地响应我们党的号召,愿意走合作化的道路。
   在土地改革以后,我们随即在农民中广泛地建立了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织。这是农民的一种集体劳动组织。由于互助比“单干”优越,在一九五二年参加互助组织的农户已经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在一九五四年又增加到将近百分之五十八。在互助组织的基础上,党中央在一九五二年开始有计划地发展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但仍然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私有的一种初级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在一九五一年底还只有三百多个;由于它又比互助组织优越得多,到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已经发展到六十七万个,参加的农户约一千七百万户。从一九五五年下半年以后,象大家所知道的,由于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纠正了党内抑制农民的合作化积极性的右倾保守思想,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了特别迅速的发展。随后,初级合作社又开始大批地改组成能够更有效地组织生产的社会主义的高级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社里,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都由私有变成了集体所有。
   事实证明,我们党采取这种逐步前进的办法是适当的。因为这使得农民在合作化运动中不断地得到好处,逐渐地习惯于集体生产的方式,可以比较自然地、比较顺利地脱离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接受集体所有制,从而避免了或者大大减少了由于突然变化而可能引起的种种损失。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党的阶级政策是,树立贫农和土地改革以后由贫农上升的下中农在合作社内部的领导优势,同时巩固地联合中农。富裕的和比较富裕的中农在农村中虽然居于少数,但是他们对于下中农以至贫农仍然有重要的影响。这些富裕中农一般地是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还是在土地改革中“翻身”的,但是他们对于走合作化的道路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动摇。为了巩固同中农的联合,这里的关键是必须在合作化运动中坚持自愿和互利的政策。自愿和互利的政策是适用于一切人的,对于中农更有重要的意义。党不但禁止勉强中农加入合作社,而且规定在合作化初发展的时候,首先吸收贫农和下中农入社,一般地不吸收比较富裕的中农入社。党又规定,在中农入社以前和以后,特别是在处理入社的生产资料的时候,都不允许损害他们的利益,占他们的便宜;当然也不让中农损害贫农的利益,占贫农的便宜。国家在粮食问题上的正确政策,也对于中农发生了有益的影响。从一九五三年开始,国家对于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实行了统购统销,并且在统购统销中规定了合理的价格,这就基本上消灭了市场上的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资本主义投机活动。在一九五五年,国家又规定把购粮数量限制在一定的水平上,改正了前一年不适当地多购七十亿斤粮食的错误,这就消除了农民担心政府收购过多的疑虑。由于党坚定不移地执行了联合中农的方针,由于中农看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无望,看到了合作社生产的日益显著的优越性,广大的中农在合作化的高潮中终于停止了动摇,积极地要求入社了。
   对于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党在过去几年中一贯地注意了领导农民防止和反对他们在合作化运动中的破坏活动,在合作化初期禁止他们加入合作社。只是在合作化运动取得胜利以后,党才决定分别地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允许他们以不同的身份到合作社里进行同工同酬的劳动,以便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
   由于实行了以上的政策,我们就能在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全国的一亿一千万农户组织成为一百万个左右大小不等的、高级的和初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其次,我们要说明的是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广大的手工业个体劳动者除开在极小范围内能够自产自销以外,都要依靠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资本主义企业供给原料、推销成品和借给资金。他们中间的多数人生活困难,疾病伤亡没有保险。他们的生产技术多数是落后的,有被现代机器生产淘汰的可能。因此,他们希望联合起来,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克服这些困难。而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来说,很多的手工业生产是必须继续保存和发展的,这不但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的广大需要,而且部分地是为了供应出口贸易的需要。中国的个体渔民、盐民、小商小贩和运输业中的个体劳动者,也有很大的数量,他们的情况同手工业者大体相近。
   对于手工业、渔业、盐业和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般地是采取合作化的形式。这些方面的合作化运动,在过去几年内陆续有所发展。到一九五五年,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的人数占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九。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合作化的大发展,是在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的合作社,有些是经过生产小组的过渡形式发展起来的,大部分是在今年的合作化高潮中直接组织的。此外,有一小部分手工业和一小部分属于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木帆船、兽力车,同资本主义工商业一起实行了公私合营。
   小商小贩是个体的商业劳动者。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造中,除了一部分随着资本主义商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外,一般地也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组成合作商店或者合作小组。小商小贩所组织的合作小组,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代销代购,而照旧采取便利消费者的分散流动的经营方式,照旧保存它们原有的符合社会需要的经营特点。
   最后,我们要说明的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我国曾经占统治地位的大资产阶级主要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如前面所说,早已被革命消灭了。在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同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有矛盾的。他们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在一定条件下愿意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另一方面,他们在斗争中又常常表现有一种动摇性和妥协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们表示拥护人民民主专政,拥护共同纲领和宪法,表示愿意继续反对帝国主义,赞成土地改革;但是,他们又有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因此,我们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同过去一样,仍然是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这就是说,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工人阶级还保持着同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联盟。在经济上,资本主义工商业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具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因此,国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按照这样的政策,工人阶级又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了经济上的联盟,并且在这种联盟中实现了国营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导,使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地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国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所以必须采取利用的政策,不仅是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有接受这个政策的可能性,而且还由于在过渡时期我们在经济上有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要性。全国解放初期,国民经济遭受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严重破坏,我们面对着恢复国民经济的重大任务;同时又由于我国经济很落后,小生产占优势,我们有必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经济力量,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和建设工作。几年来,我们在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的条件下,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原料分配和其他一些问题上对于私营经济基本上给予“一视同仁”的待遇,这就使得私营工厂工人免于失业,同时也使得资本家有一定的利润可得。由于这个政策,对于国计民生有利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都能维持下来,并且有一些发展。事实证明,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和建设时期,对于国营经济在许多方面都起了辅助的作用。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政策,使国家能够取得更多的工业品去换取农民的粮食、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使国家能够在市场上经常有相当充足的物资,有利于物价的稳定。当然,这种利用政策绝不是让资本主义自由发展。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国家必须实行限制的政策,这种限制政策是和利用政策分不开的。
   国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限制,是同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狭隘利益冲突的,因此资产阶级中总是有许多人表示反对,或者违反这种限制。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是近几年来我国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它反映着我国国内主要的阶级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同资本主义的经济,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方面,在市场价格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的条件方面,在工人的劳动条件方面,经常地反复地进行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其中主要的是一九五○年春天为了稳定物价而反对投机活动的斗争,和一九五二年反对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进行这些斗争,是因为有许多资产阶级分子进行了有害于国计民生的非法活动,不能不坚决地加以制止。在进行这些斗争中,我们注意防止和纠正了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限制过多过死的错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是通过这些斗争使那些坚持不法行为的少数资产阶级分子在人民群众中,同时也在资产阶级队伍内陷于完全的孤立,而把那些愿意服从国家法令的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团结起来。
   国家实行利用政策和限制政策的目的,都是为了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这种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在无产阶级执政的国家领导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什么呢?正如列宁所说的:“这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我们能够规定它的界限的一种资本主义。”我们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种过渡形式,使民族资产阶级在国家和工人阶级的领导下,有一个必要的时间来逐步地接受改造。在工业方面,由于国家掌握了大部分工业原料,从一九五○年开始对于私营工业采取了供给原料、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的办法,从而初步地把私营工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到了一九五四年,又进一步地有计划地用公私合营的方式来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主要的大型私营工业企业多数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商业方面,由于国家经过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掌握了一切重要的农产品和工业品的货源,就有可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把货品批发给私营商业,使私营商业执行经销代销的业务。在一九五四年,这种经销代销的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已经大量地发展起来。有了这些准备以后,到一九五五年秋冬之间,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在农村发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内阶级力量的对比,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就完全成熟了。这种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我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为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和平过渡的办法来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采取了逐步购买的政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购买的形式采取分配利润的制度,即按企业盈余多少,分配一定利润(例如四分之一)给资本家;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购买的形式采取定息的制度,既在一定时期内,由国家经过专业公司支付资本家以一定的利息。此外,资方人员凡能工作的都由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工作,不能工作的也酌量给以安置,或者予以救济,保障他们的生活。这也是一种必要的购买的办法。马克思和列宁都说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采取购买政策是允许的,并且是有利的。这已经在我国的革命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我们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是把企业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进行的。这就是在企业改造的同时,必须注意采取教育的方法,逐步地改造资本家,使他们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们对于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主要是教育他们。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限制和对于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的斗争是一种重要的实际的教育。几次调整,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使他们各得其所,这又是一种重要的实际的教育。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造中采取积极态度的,我们表示欢迎;采取怀疑态度的,我们进行教育并且表示等待;采取反抗态度的,我们进行必要的斗争,而目的还是为了改造他们。这种分别对待的政策,也都是重要的实际的教育。此外,我们还采取演讲、座谈会、学习班、组织资本家和他们的家属进行学习、以及引导资本家内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等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我们这些教育的目的,是要提高他们原来的进步分子,即拥护社会主义改造的分子,使中间分子和落后分子逐步地改变态度向进步分子看齐,分化顽固分子。一句话,团结多数,削弱反抗,以利于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所实行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以及根据这个政策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并不是凭主观愿望任意决定的,而是研究了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针对国计民生的迫切需要而确定的。这个政策和这些步骤,不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而且资本家也找不出任何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来拒绝或者反对。现在已经可以断定,除开个别的顽固分子还想反抗以外,在经济上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并且逐步转变为名副其实的劳动者,是绝大多数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能够作到的。
   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我们的工作并不是没有缺点和错误的,我们的政策并不是一开始就成熟的,在政策的执行中也出现过局部的偏差。但是,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历史任务,现在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这不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在我们的面前还摆着许多迫切的重大的问题。什么是我们今后的任务呢?
   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我们还需要继续按照自愿和互利的政策,争取还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少数农户入社,并且领导那些初级合作社转为高级合作社。但是我们要采取耐心等待的态度,而不允许有任何的强迫命令。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必须保证现有的一百万个左右合作社尽可能增加生产和增加社员收入。有一部分合作社的成立是比较急促的,还需要迅速处理许多遣留问题,或者还需要调整现有的组织形式。多数合作社还缺少领导几十户、几百户农民进行集体生产的经验,党必须帮助合作社的干部尽可能迅速地取得这种经验。许多合作社过分地强调集体利益和集体经营,错误地忽视了社员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和家庭副业,这种错误必须迅速地纠正。为了有效地发扬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巩固合作社的组织,必须坚持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并且不断地加强对社员的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教育。不久以前的个体农民,现在变成了合作社的社员,这是几亿农民生活史上的一个绝大的变化。合作社的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个变化,谨慎地担负起社员群众所委托给他们的重大领导职务,全心全意地为社员的利益服务。他们应当了解:只有使社员感觉到自己确实是合作社的主人翁,而且使社员的收入能够每年有所增加,这样的合作社才能够巩固。
   在手工业和其他原来的个体经济的改造工作方面,必须根据各行各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分别地解决各种合作组织在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在这里,不顾具体情况,采取千篇一律的形式,是错误的。一部分的合作组织在适当的条件下,将要发展成为国营企业或者并入国营企业;一部分的合作组织将在长时期内保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而另一部分的合作组织,则将在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下保持各负盈亏的经营方式。各种合作组织都必须注意保持和发展原来的个体经济在生产上和经营上的优良传统。合作化以后,手工业产品的质量必须不降低而要提高,品种必须不减少而要增多。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方面,同样地应当按照各行各业的特点和社会经济的多方面的需要,分别地解决它们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而不要轻率地作千篇一律的处理,以免造成损失。对于企业中的职工,应当继续进行有系统的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使他们充分了解并执行自己在企业改造方面、生产方面和团结教育资方人员方面的任务,并且选拔职工中间的优秀分子参加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于资方人员,应当进行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安排,建立公私双方人员共同工作的良好关系,并且继续加强对于他们和他们的家属的政治教育。资方人员很多是富有管理经验和技术知识的,他们了解消费者的具体需要,熟悉市场情况,善于精打细算。因此,我们的工作人员除开向他们进行教育以外,还必须认真地向他们学习,把他们的有益的经验和知识当作一份社会遗产继承下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目前还只达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阶段。我们必须准备在将来的适当时机,把这些企业变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
   只有在完成以上所说的各方面的任务以后,我们才彻底地解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我们相信,我们党一定能够继续同全国人民一起,在不长的时间内胜利地完成这些任务,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得到最有利的发展条件。
    (三)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准备
   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实行了三年又八个半月。到明年,我国将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且编制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我们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中心任务,就是争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积极准备第二个五年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已经得到了巨大的成就,甚至我们的敌人也不能否认这种成就了。
   我们大力发展了工业的基本建设工作。在过去几年内,我们已经扩建了东北钢铁工业基地,开始了内蒙古、华中两个新的钢铁工业基地的建设,新建和扩建了一系列的电站、煤矿、油井,一系列的有色金属厂矿、化学工厂、建筑材料工厂,一系列的机器制造厂,一系列的轻工业工厂。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限额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六百九十四个,完工四百五十五个。实际上,施工的项目将达到八百个左右,而可以完工的项目则将接近五百个。在计划规定的五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四百二十七亿元中,前三年所完成的和今年计划完成的已经达到三百五十五亿元,占计划数百分之八十三。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工业总产值在五年内增长百分之九十点三,这个规定将超额完成。今年年度计划中的工业总产值,已经达到了原计划的一九五七年的指标,而钢、钢材、金属切削机床、水泥、汽车轮胎、棉纱、棉布、纸张等项,今年的计划产量,都已经超过了原计划的一九五七年的指标。由于重工业的发展,我国现在已经开始制造载重汽车、喷气式飞机、六千千瓦至一万二千千瓦的发电设备等等。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到一九五七年将有百分之六十左右可以自给。
   我国的农业,在总产值方面和主要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方面,也有可能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业和副业的总产值,计划规定一九五七年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三。在一九五三和一九五四两年都因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增长很少,但是在一九五五年已经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十四点八。今年我国虽然又有比较严重的水灾、旱灾和风灾,但是,在合作化的基础上,粮食产量还是可能达到原计划一九五七年的水平。
   在水利方面,我国过去三年内,在淮河流域、长江中游和其他许多河流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建设。黄河的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已经进行了施工前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此外,各地农村还兴修了大量的小型水利工程。
   在运输方面,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建设铁路新线四千余公里,今年将超额完成。计划规定新建公路干线一万公里,今年也可以超额完成。
   在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方面,在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方面,也都有迅速的发展。
   职工的生活有了初步的改善。预计今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将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点五。国家和企业每年实际开支的劳动保险费、职工医疗费、职工文教费和职工福利费,共约占每年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三左右,四年总计约四十四亿元。国家在过去三年中修建的和今年计划修建的职工宿舍共达五千几百万平方公尺。
   应当指出,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有个别的指标,例如石油原油、食用植物油、卷烟的产量,由于客观情况的限制,将不能完成计划。但是整个说来,第一个五年计划可以超额完成。
   我们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的投资总额和工程项目,虽然有可能超额完成,但是某些重大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要完成预定的任务,却还必须适当地集中必要的财力和物力,作紧张的努力。对于其他限制额以上的工程也要争取尽量地完成预定计划。
   各个重工业部门虽然已经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但是为了保证基本建设计划能够更好地完成,我们必须努力生产更多的钢铁、机器设备和建筑材料,必须相应地增多煤、电、石油、有色金属和化学制品等等的生产。同时,还应当相应地解决运输和城市建设等问题。
   在农业方面,必须进行严重的努力。粮食、棉花必须力求继续增产。油料作物、猪和其他牲畜、有些副业产品在过去几年中增产不快,有的甚至一度下降,必须由农业和商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它们的尽速增产。
   我们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就将紧接着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因此,在这次大会上,我们要讨论和通过我们党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关于这个建议,周恩来同志将代表党中央委员会作专门的报告。
   什么是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呢?
   党中央委员会认为,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为了加强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之间的国际协作,促进社会主义各国经济的共同高涨,根据我国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的条件,我们应当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建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按照这个方向,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简单地说来,就是:(1)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2)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3)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发展工业、农业、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4)努力培养建设人材,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5)在工业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一般地还不能够自己制造重型的和精密的机器,因而自己不能供给很多重点工程的主要设备。我国生产的钢材在数量上和品种上也不能满足需要,许多种高级合金钢还不能制造,有色金属工业的产品种类很少,无线电工业还很薄弱,有机合成化学工业还几乎没有。在第二个五年内,我们应当努力建设上述薄弱的和缺少的项目,争取在一九六二年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可以有百分之七十左右能够自给,其中将有部分重型的和精密的机器。在烯料方面,石油的产量特别落后于需要,我们必须逐步改善这种情况。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需要以更大的规模进行地质勘探工作,来发现种类更多和数量更多的地下资源,并且以更大的规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在第二个五年内,基本建设的投资额将比第一个五年增加一倍左右。除开继续建设东北、华中、内蒙古的钢铁工业基地以外,将在三门峡周围地区、甘肃青海地区、新疆地区、西南地区建设新的工业基地。在第二个五年的基本建设计划完成以后,全国很多的机器制造工厂、冶金工厂、电站、煤矿、石油企业、化学工厂、建筑材料工厂,将拥有现代先进技术的装备。
   重工业各部门的生产需要大大提高。在一九六二年,需要把钢的产量由一九五七年的原定计划数四百一十二万吨增加到一千零五十万至一千二百万吨,煤产的产量由一亿一千三百万吨增加到一亿九千万至二亿一千万吨,电的产量由一百五十九亿度增加到四百至四百三十亿度。
   轻工业也需要有比较快的发展。在一九六二年,要求棉纱由一九五七年的原定计划数五百万件增加到八百至九百万件,食用植物油由一百七十九万吨增加到三百一十至三百二十万吨,糖由一百一十万吨增加到二百四十至二百五十万吨,机制纸由六十五万吨增加到一百五十至一百六十万吨。
   为了适应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第二个五年计划应当按照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所指出的方向,把农业提到更高的水平。在一九六二年,要求生产粮食五千亿斤左右,棉花四千八百万担左右,并且应当力争超过这两个指标。养猪要求达到二亿五千万只左右。大豆、油料、糖料、其他经济作物和副业产品,也必须积极发展。
   铁路、公路、水运等项运输事业以及电讯事业都需要继续发展。对于原有线路应当逐步地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继续合理地组织运输,充分发挥现有运输设备的潜力。现在的铁路运输已经在某些地方呈现紧张情况,必须积极改善。在第二个五年内,要求新建铁路八千至九千公里,把兰新铁路修到中苏边境,把西北、西南各省用铁路干线联接起来。
   为了增加材料和设备的新品种,应当充分动员我国的技术力量,努力加强产品的设计和研究的工作,进行新产品的生产。轻视自己的技术力量,不去积极使用它和培养它,是不对的。
   按照初步的计算,要求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国民收入要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增长百分之五十左右。除了增加国家的积累以外,人民的生活将得到相当的改善。五年内,职工人数将增加六百万人至七百万人左右;工人职员的平均工资将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农民的全部收入也将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粮食、棉布和其他重要消费品如食油、食糖、煤油、煤炭等的供应,都将有所增长。
   从以上所说的简单轮廓可以看出,党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预示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而迅速的进展。按照这个建议,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实现,将为我国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上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准备好必要的条件。
   党中央委员会所建议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发展速度是积极的,同时又是稳妥可靠的。发展速度必须是积极的,以免丧失时机,陷入保守主义的错误;又必须是稳妥可靠的,以免脱离经济发展的正确比例,使人民的负担过重,或者使不同的部门互相脱节,使计划不能完成,徒然造成浪费,那就是冒险主义的错误。
   很明显,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有更大的投资。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了,我国的财政状况也随着有了改进。但是必须看到,我们的资金仍然是有限的,我们必须最有效、最节约地使用资金。增加建设费用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进一步节减军政费用。党中央在一九五○年已经确定了这个方针,但是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的发生,这个方针没有能够早日实现。虽然近年我国已经努力节减军政费用,但是,在第一个五年国家财政支出中,估计国防费用和行政费用仍将占国家财政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二,经济文化建设支出共约占百分之五十六。在第二个五年中,必须使军政费用的比重下降到百分之二十左右,使经济文化建设支出的比重提高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在经济文化建设中,也必须适当地集中使用资金。因此,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在第二个五年内必须首先集中在重工业特别是机器制造工业和冶金工业方面。同时,在一切企业中,在一切国家机关中,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都必须继续提倡节约,克服浪费。浪费在任何时候都是妨碍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的。我们的建设还在开始,我们更应当为积累每一元的建设资金并且加以最有效的使用而奋斗。我们的一部分消费物资必须出口,以便换来工业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装备。为了将来的幸福,我们不能不暂时忍受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合作社、勤俭办一切事业,这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的长远方针,这也是拟定和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所必须遵循的方针。
   以下,我们将就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四个方面,概括地讨论一下我们在过去几年中所取得的一些经验。
   工业
   在工业方面,这里只讲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关系问题,工业的布局问题,产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职工生活问题,企业领导问题。
   我国的工业化事业是以发展重工业的生产,既生产资料工业的生产为基础的。在旧中国,生产资料工业的产值在全部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在一九四九年,只占百分之二十六点六。这是中国生产力落后的标志。我们党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政策,要求根本改变这种状况,保证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工业的生产。在一九五二年,生产资料工业的产值约占我国全部工业产值的百分之三十五点六,而到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这个比例有可能上升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我们在今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有些同志想把重工业发展的速度降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试问:如果我们不很快地建立起自己的必要的机器制造工业、冶金工业以及其他有关的重工业,我们用什么东西去装备轻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和农业呢?我们就将得不到必要的各种机器,得不到必要的钢材和水泥,得不到必要的电力和燃料,我们的国民经济就将长时期陷于落后的境地。很明显,我们决不能那样办。但是也有这样的同志,他们片面地强调发展重工业的意义,他们想降低轻工业和其他经济部门的发展速度,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他们不了解:第一,人民对于消费品的需要既然日益增长,如果不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就可能出现商品不足的情况,就将影响物价和市场的稳定。特别是在农村中,如果没有足够数量的工业产品以稳定的合理的价格去交换农产品,就可能妨碍工农联盟的巩固,并且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二,轻工业需要的投资比较少,企业建设的时间比较短,资金的周转比较快,所以资金的积累也比较快,而轻工业所积累起来的资金也正可以用来帮助重工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在资金、原料、市场所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地注意发展轻工业,对于建设重工业不但无害,而且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