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刘少奇作政治报告(中)

发布日期:2016-06-22 16:4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晋绥基金会
    在工业的布局问题上,目前需要注意的是沿海和内地的配合,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配合,中央国营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配合。
  为了合理地布置生产力,使工业企业接近自然资源,使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得到平衡的发展,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已经把工业重点逐步移向内地,正在改变着解放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工业集中在沿海各省的畸形现象。但是这决不是说可以否认或者忽视沿海各省工业的作用。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沿海各省的有利条件,继续适当地发展那里的工业,以帮助内地工业的发展,加速全国的工业化。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辽宁、上海、天津等工业区已经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在第二个五年内,除开充分利用东北和华东的工业基地以外,还必须合理地发挥河北、山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在发展工业上的作用。
   在第二个五年内,为了配合大型企业的建设和生产,为了加速工业的发展,加强工业的协作,增加产品的品种,为了便于充分利用资源,充分利用原有企业,特别是大量的公私合营企业,必须在建设大型企业的同时,有计划地新建和改建中小型企业。
   必须注意把中央各经济部门的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正确地结合起来。在过去,一方面,有些中央部门对于地方工业的发展和统一安排注意得不够,以致地方工业不能够合理地发挥潜在力量;另一方面,有些地方领导机关也曾经不顾全国生产设备是否有余,不顾当地的资源条件和其他经济条件,盲目地新建和扩建一些工业,因而也造成了国家的损失。这两种偏向都必须纠正。
   为了完成国家的生产计划,无论轻工业或者重工业,无论地方国营企业或者中央国营企业,都必须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同样,为了完成国家的建设计划,工业、运输业以及其他一切部门的基本建设单位,都必须努力提高工程的质量。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但要表现在我们的经济成就的数量和进度上面,还必须表现在它的质量上面。我们已经生产了许多质量优良的重工业产品和轻工业产品,建成了许多质量优良的工程。但是由于一部分企业的设备落后和技术水平不高,一部分企业缺乏产品标准和工艺规程,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和技术监督的制度,特别是一部分企业的领导机关没有充分地重视保证产品和工程的质量,只是片面地重视保证数量和进度,所以有许多产品和工程的质量是不好的,某些产品不合规格,成为次货。商业方面统购包销制度所产生的副作用和执行这个制度所发生的缺点,以及在私营工商业改造过程中曾经一度发生的某些混乱现象,也降低了许多轻工业企业对于产品质量的责任心,甚至造成了许多产品质量下降的严重情况。这些情况已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必须迅速地加以扭转。一切技术水平不高和设备落后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短期内熟练地掌握有关的技术,并且逐步地改善设备落后的状况。一切企业都要定出合理的产品标准和工艺规程。一切检查制度不严的厂矿和工地,必须迅速建立质量检查和技术监督的机构和制度。对于不合标准的产品和不合规格的工程应当定出适当的处理办法,应当积极地改善原料、材料的质量和原料、材料的供应工作。对于轻工业产品,应当严格地执行按质分等论价的政策,并且在一部分产品中逐步地推行选购制度。尤其重要的,必须在一切有关的工人和职员中进行关于保证质量、提高质量的思想教育,彻底地纠正那些对于质量不负责任的错误观点。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职工生活,对于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具有重大的作用。为了改善职工生活,需要解决那些问题呢?首先,应当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并且继续贯彻执行按劳取酬的原则,改进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第二,应当切实加强对于生产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工作。第三,应当努力保证和改善副食品的供应工作。第四,应当逐步增加职工的福利设施,积极设法解决职工急需的住宅和其他的困难。第五,应当保证职工有时间料理家庭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休息。
   职工群众有许多困难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建设得到更大的发展以后才能解决。我们还需要艰苦奋斗,不应当只管个人利益和目前利益,而忽视全国的和长远的利益。这一点必须向职工群众说明。但是,在另一方面,片面地强调全国的和长远的利益,而忽视职工的个人利益和目前利益,也是不对的。目前职工生活中的有些问题是必须解决而且是可能解决的,其所以没有解决,只是因为企业的领导者、工会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积极努力。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这种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态度。
   处理职工生活问题的上述原则,适用于一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
   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能不能发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工作是不是健全。企业的健全的领导应当是怎样的呢?
   在企业中,应当建立以党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的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企业的领导者,企业中的党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和青年团组织,都应当善于把企业的当前任务向群众解释清楚,善于发动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竞赛和先进生产者运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地改进工作。企业中各方面的领导骨干,都应当善于深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企业领导工作的改进,不仅需要企业本身的努力,而且需要上级国家机关的努力。在这里,有必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上级国家机关往往对于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妨碍了企业应有的主动性和机动性,使工作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应当保证企业在国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在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职工调配、福利设施等方面,有适当的自治权利。这并不是说,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需要减弱。恰恰相反,许多上级机关并没有真正深入企业,它们对于企业的领导往往是不及时和不具体的。我们的经济部门的领导机关必须认真把该管的事管好,而不要去管那些可以不管或者不该管的事。只有上级国家机关的强有力的领导同企业本身的积极性互相结合,才能把我们的事业迅速地推向前进。
   农业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农业生产的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方面提出了巨大的任务。应当怎样完成这些任务呢?
   我们是在没有农业机器的条件下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我国的农业,只能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耕作条件,适当地逐步地实现农业机械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机耕面积,预计只占全国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计划增加的耕地面积,同第一个五年一样,只能达到几千万亩,即近于全国原有耕地面积的二十分之一。化学肥料的产量,到一九六二年,每亩播种面积平均还摊不到三斤。因此,在第二个五年内,农业增产的主要方法,仍然是依靠农业合作社和农民群众采用兴修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改良品种、推广新式农具、提高复种指数、改进耕作方法、防治病虫灾害等项措施,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应当看到,依靠这些措施,实现农业增产的潜力是巨大的。例如在水利方面,现有的灌溉面积只占全国耕地面积三分之一,在其余三分之二的耕地中,有许多是可以找到水源灌溉的。在肥料方面,人畜粪尿和绿肥等自然肥料,来源很丰富,肥效也高,现在还有不少地方是没有充分利用这些肥源的。我国农村有丰富的人力,而且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了。只要正确地坚持不懈地推行上述措施,完成建议中的第二个五年的增产指标是完全可能的。
   在第二个五年内,保证粮食和棉花的增产,仍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同时,保证其他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产品的增产,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根据统计,除去自给性的副业不计外,各种经济作物、畜产品和副业产品的产值,在全国农业产值中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接近甚至超过粮食所占的比重,因而对于农民收入有极大的重要性。而这些经济作物、畜产品和副业产品,对于轻工业、人民副食品和出口贸易的供应,又有极大的意义。拿养猪来说,我们在第二个五年内要求把养猪的数字从一九五七年的计划数一亿三千八百万只增加到一九六二年的二亿五千万只左右,就是因为养猪关系到全国城乡的肉食、农作物的肥料、猪肉猪鬃的出口,非大力发展不可。因此,各个地方的党组织、政府和它的农业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于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的领导。应当按照本地方和国家的需要,在中央和地方的计划指导之下,帮助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制定适合于自己情况的发展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生产、畜牧业生产、副业生产的全面计划。在发展副业生产的问题上,应当照顾到合作社集体经营和社员家庭经营的必要的分工,使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合理的发挥。目前,有许多合作社比较忽视甚至不合理地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这种偏向应当纠正。
   为了促进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的发展,必须实行正确的价格政策。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的价格政策,一般地是适当的,是照顾到农民的利益的,但是,在执行中也犯了一些错误。几年来,某些经济作物、养猪业和其他副业的发展不快或者减产,部分地就是由于这些产品的收购价格有些偏低。这些偏低的收购价格,应当在经过调查研究以后及时地加以适当的调整。
   保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必须保证农民在生产发展的条件下能够增加收入。党中央要求全国的合作社,在初办的几年内,在正常年景的情况下,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增加收入,而以后,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一般社员都可以逐年增加收入。为此,不但需要国家有正确的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而且需要合作社正确地规定公共积累和社员个人收入的比例。合作社不应当任意增加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公积金、公益金的数量;国家的税收也应当保持在一个适当的比例上。我们应当坚持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分配政策。
   商业
   同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相适应,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得到了显著的成就。在国内贸易方面,社会商品零售额按今年的计划将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六十六点三。在过去几年中,我们保持了物价的稳定,发展了城乡的物资交流,供应了人民的需要。在对外贸易方面,今年的进出口总值将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六十五。在全国解放以前,我国的进口商品是以生活资料为主的;一九五○年以来,在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已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我国的对外贸易保证了国家建设事业对设备和器材的需要,并且发展了我国同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和友好关系。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初步的估算,国内社会商品零售额一九六二年将比一九五七年增长百分之五十左右,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也将有很大的增长。
   由于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基本上完成,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市场已经形成,社会主义商业现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工业产品中的消费品和一部分生产资料,农业产品中的商品部分,都要经过社会主义商业分配给工业生产部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广大的消费群众。由于人民购买力的增长,由于人民对消费品特别是副食品的需要的增长,由于农业合作化和工业建设的迅速发展,由于对外贸易对于出口物资的要求愈来愈多,今后我国商业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商业部门必须根据人民群众和对外出口的需要,通过价格政策和采购措施来推动工业和农业增加产量,改善质量;必须进一步发展商业网,扩大商品流通,加强对于工业品、农产品的采购和供应,并且使商业网的安排,适应于商品采购的需要和群众购买的方便。
   商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要求在目前认真地改进购销关系,正确地掌握物价政策和适当地调整某些商品的价格。
   在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企业时期所采取的许多关于购销关系的措施,现在必须改变,代之以适合于目前经济情况的措施。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我们的国营商业曾经对于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品实行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对于农产品,除开粮食、棉花、油料由国家实行统购以外,共余的大部分或者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或者由国营商业直接收购;对于城市和集镇的市场,实行了严格的管理,统一议定商品价格,并且限制了某些私商贩运活动的范围。这些措施在当时是必要的,收到了成效的。但是这些措施的执行,也产生了某些副作用,这就是前面说的,一部分工业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一部分农产品和副业产品减产,一部分物资交流受到了妨碍。现在必须克服这些缺点。我们应当改进现行的市场管理办法,取消过严过死的限制;并且应当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一定范围内,允许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
   全国解放以前,我国经过了十二年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经常波动。解放以后,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基本方针是稳定物价。这就是说,不管当时某些物价是否合理,首先使各种物价在当时的水平上稳定下来,而在稳定以后,再对某些十分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若干调整。党的这个基本方针是正确的,执行这个方针的结果是成功的,它对我国工业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有益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在物价政策的执行方面也有不少的错误和缺点。商业部门应当总结过去的经验,在继续执行稳定物价的方针下,拟出一套适合于目前具体情况而有利于工农业生产的比较完整的价格政策和价格方案。收购价格的规定,必须达到有利于增产的目的,这是我们物价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则。为了提高工农业产品的质量,在收购和销售两方面,都必须实行按质分等论价的政策。对于当地收购、当地销售的商品,收销差价过大的,应当适当地缩小;而对于低值的小商品的批零差价,应当适当地扩大。此外,还必须严格禁止违反国家的物价政策而寻求不应有的商业利润的行为。
   商业工作的巨大的任务,要求全国的商业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会做生意。我们必须认真地总结我国商业所积累的一切有用的经验,必须有计划地培养商业工作的干部和专家,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商业提到更高的水平。
   文化教育
   文化教育事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在过去几年中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拿一九四九年同今年计划相比,高等学校的学生数从十一万六千人增加到三十八万人,中等学校的学生数从一百二十六万八千人增加到五百八十六万人,小学生数从二千四百三十九万人增加到五千七百七十几万人。图书出版数已经由解放初期的一亿多册增加到今年的十六亿册。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已经从解放初期的十万○六千张增加到今年的三十三万九千张。
   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高等学校学生增加一倍左右,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的学生也有相应的增加。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特别加强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发展,以便积极掌握世界各国的最新科学成就。我国的科学家们已经初步拟定了一个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的科学发展规划,这个规划要求我国的一些对国民经济关系重要的科学技术部门,在十二年左右接近世界的先进水平。我们应当坚决支持各个科学研究机关和高等学校同心协力地实现这个愿望。
   为了繁荣我国的科学和艺术,使它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党中央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科学上的真理是愈辩愈明的,艺术上的风格是必须兼容并包的。党对于学术性质和艺术性质的问题,不应当依靠行政命令来实现自己的领导,而要提倡自由讨论和自由竞赛来推动科学和艺术的发展。
   为了实现我国的文化革命,必须用极大的努力逐步扫除文盲,并且在财政力量许可的范围内,逐步地扩大小学教育,以求在十二年内分区分期地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同时,对于职工的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一部分文化程度很低的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化教育,也必须继续加强。对于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应当帮助他们创造文字。
   我们要用社会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去武装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对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思想进行批判。在过去几年中,我们已经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作,这一工作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胜利起了伟大的作用。但是大家知道,改造旧的思想意识比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更困难些,更需要时间。我们必须继续加强思想战线上的工作。在我们对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进行批判的时候,我们对于旧时代有益于人民的文化遗产,必须谨慎地加以继承。
   要完成文化教育工作各方面的任务,必须进一步扩大和加强知识分子的队伍。我们必须经过学校教育和在职干部的业余教育,大量培养新的知识分子,特别是从劳动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同时,我们必须运用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的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并且要向他们学习。但是,我们不应当让他们所带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无产阶级的队伍,相反,我们要尽一切努力帮助他们转变为同劳动人民密切结合的新知识分子。由于我们党做了长期的有系统的工作,我国知识分子的基本队伍已经同工人农民结成了亲密的联盟,并且有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变成了共产主义者,加入了我们的党。在今后,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继续贯彻执行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改善对于知识分子的使用,使他们更有效地为祖国的伟大建设事业服务。
  (四)国家的政治生活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我们为什么能够在仅仅七年的时间内根本改变我们祖国的面貌,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呢?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了全国的政权的原故吗?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的政权是一种完全新式的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的原故吗?
   为了大大地发展我国的已经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必须继续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继续改进国家工作。
   我们所建立的国家,同一切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是人类历史上最民主、最有效率、最巩固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几亿被侮辱被损害的饥寒交迫的奴隶升到了主人翁的地位,使他们的生活和自由得到保障,使劳动得到光荣,使妇女得到平等的地位。大批优秀的工人、农民、妇女、青年参加了国家管理工作,把我们的国家机关建设成为勤勉的、廉洁的、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机关。我们的国家实现了空前未有的统一。由于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和镇压反革命的胜利,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就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还由于人民政府的其他一系列的措施,在我们的社会上出现了空前未有的安定。
   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实质都是阶级的专政,问题只是什么阶级对什么阶级专政。一切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国家都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剥削者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俄国十月革命的伟大功绩,就是它首先把这种情况颠倒过来,使国家成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劳动人民统治剥削者的工具。尽管我国的革命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可是中国共产党人把自己所干的事业看成是伟大的十月革命的继续。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人民大众对于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的专政。我们的民主不是属于少数人的,而是属于绝大多数人的,是属于工人、农民和其他一切劳动人民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爱国的人民的。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时期。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前,在革命根据地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这种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因为它只是实行了对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是改变农民的个体所有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开始担负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说,要把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这样的政权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只有无产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毫无阻碍地运用政权这个武器,把全体劳动人民和其他可以接受社会主义的力量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共同执行无产阶级的政策路线,一方面,组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文化生活,另一方面,镇压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反抗,防御外国帝国主义的干涉,才能够实现这样严重复杂的任务。
   事情很明显:如果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我国的农民和民族资产阶级离开了无产阶级的领导尚且不能够取得胜利,那么,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除开无产阶级以外,还有别的什么社会力量能够负起这种领导责任呢?要是没有无产阶级的坚定的、有远见的和大公无私的领导,就是贫苦的农民也不可能走上真正社会主义的道路,更不必说本性同社会主义完全相反的资产阶级了。我国资产阶级能够锣鼓喧天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奇迹正是说明了无产阶级的正确领导的伟大力量,正是说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绝对必要。
   人们会问:既然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那么,为什么又有其他阶级、其他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政权呢?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什么还要继续存在呢?
   要知道:无产阶级专政不但需要无产阶级对于国家机关的坚强领导,而且需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机关的积极参加,二者缺一不可。无产阶级只有同广大的可以接受社会主义的群众结成联盟,才能形成最大多数人对于反动阶级的专政,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这能道不是异常清楚的道理吗?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即劳动者先锋队与人数众多的非无产者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界等等),或与大多数劳动者建立的特式阶级联盟,……是为最终建成并巩固社会主义而建立的联盟。”列宁所说的阶级联盟的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不一样的,但是,无产阶级专政总是一定形式的阶级联盟,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工农联盟是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础。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离开了同农民的联盟就谈不到实现社会主义。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已经同农民建立了血肉般的联系。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无论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文化事业的领导中,在税收政策、粮食政策、物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我们都注意了继续加强这种联系。农民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占着应有的重要地位。在全国广大农村的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几乎全部是农民。但是应当说,在我们的工作中,对于农民的具体利益重视不够的缺点还是不少的。在农业合作化以后,工农联盟进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但是在同时,许多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由于过高地估计目前农业合作社的经济能力和滥用合作化所产生的“便利”,在农村工作中的命令主义倾向又有了新的发展。为了继续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必须坚决克服这些缺点。
   对于农民的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的新近参加了各种合作组织的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其他个体劳动者。他们在我国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由于他们的居住和经济活动都比较分散,我们过去在他们中间的工作也比较薄弱。现在他们组织起来了,他们需要解决许多迫切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加强同他们的关系,使他们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在抗日战争期间,革命根据地的政权机关已经吸收民族资产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参加。但是那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因而是比较容易了解的。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它的党派有更多的代表人物参加了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国家机关,并且同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继续保持政治上的联盟。这是为什么呢?这种联盟在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基本胜利的今天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一切难道不是一种负担吗?
   诚然,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包括大中小资本家和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在内,是我国社会上除了官僚资产阶级以外人数最少的一个阶级,并且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有很大的软弱性。但是不论在过去和现在,这个阶级在我国社会上都有很大的影响和作用。这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发展了近代工业,领导过旧民主主义革命,在一定程度上参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具体条件下,表示愿意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又逐步地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因为他们比较早地掌握了现代的文化,并且掌握了一些现代企业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直到现在,他们仍然是我国具有比较丰富的现代文化知识、拥有比较多的知识分子和专家的一个阶级。在过去几年内,民族资产阶级参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还参加了或者支持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的斗争,从而使我们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敌人,并且增强了革命的力量。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对于教育和改造资产阶级分子起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后,我们还可以通过这种联盟对他们继续进行团结、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使他们利用自己的知识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由此可见,把这种联盟看作一种徒然的负担,是错误的。
   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近年来正在经历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刻变化。我们的任务是要继续和改进同他们的合作关系,使他们有充分的机会发挥能力和专长,并且进行进一步的自我改造。同过去一样,这种合作仍然是有团结又有斗争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阶级斗争仍然继续存在。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之间的斗争,还会继续一个很长的时间。我们进行这种斗争的主要方法是说服教育的方法,只是对于那些对社会主义采取敌对态度并且违抗国家法律的个别的人,才必须分别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改造方法。
  我国的民主党派主要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并且同我们党早就发生了合作的关系。它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参加了人民政府,随后又逐步地支持了社会主义的事业。在今后,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由于在这部分劳动者中,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还会拖得很长,各民党派还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联系他们,代表他们,并且帮助他们改造。同时,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道长期存在,在各党派之间也能够起互相监督的作用。我们的党是一个不为私利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但是我们现在还有缺点,将来也一定还有缺点,并且不可能没有错误。我们当然首先要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消除这些缺点和错误;同时,我们也应当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评中得到帮助。
   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我们的许多国家机关中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在我们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和武装部队中,还有广大的党外工作人员。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必须同党外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这个问题之所以必须提出,是因为至今还有一部分共产党员抱着一种“清一色”的观点,他们不愿意党外人士参加国家机关的工作,或者有事不同党外人士商量,不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这种观点是一种宗派主义观点。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在人民中都是少数,因此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同党外的人合作。党必须教育那些不善于同党外的人合作的党员迅速地克服自己的缺点,这是目前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范围将愈来愈广泛。对于少数民族的上层人士、宗教界的爱国人士和其他有各种社会影响的爱国人士,我们都应当继续坚持同他们的团结。海外各地的爱国华侨也是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继续团结他们。总之,我们的任务就是使一切积极因素都能够动员起来,使他们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都能贡献一份力量。
   由此可见,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和最广泛的爱国主义团结,不但没有损害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和发展。
   我们的国家制度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的结合。这个制度已经在我国过去几年的历史中表现了它的优越性。这当然不是说,我们的国家工作就是完全健全的了。我们的许多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常常脱离我们的国家制度的正确原则,不是发挥了而是妨碍了我们的国家制度的生动力量。当然也不是说,我们的国家制度已经一切都已完备了。它还需要相当的时间使自己逐步地成熟和完善起来。
   什么是我们目前改进国家工作的主要任务呢?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
   在我们的许多国家机关中,存在着高高在上、不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对于下级和群众的意见加以压制、对于群众生活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现象。这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严重地妨碍着国家的民主生活的发展,妨碍着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的发挥,妨碍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我们必须认真地、有系统地改善国家机关,精简它们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帮助他们改变那种只是忙于开会、签公文而不接近群众、不研究情况和政策的作风,定出中央一级和省、市一级的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下层、了解下情、检查工作、倾听意见的具体办法,督促他们严格地加以执行。
   反对官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但是,我们完全有信心可以在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下逐步消除官僚主义的病害。因为我们的国家同那些少数人压迫绝大多数人的剥削阶级的国家相反,我们的制度是反对官僚主义而不是保护官僚主义的。为了同官僚主义作有效的斗争,我们必须同时从几个方面加强对于国家工作的监督。第一,必须加强党对于国家机关的领导和监督。除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经常检查各级政府中党组织的工作以外,党委的各个工作部门应当负责建立起对于有关的政府工作部门中党组织和党员的经党的监督。第二,必须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一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为了这个目的,应当加强人民代表的视察工作,以便广泛地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并且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工作的检查、批评和讨论。第三,必须加强各级政府机关的由上而下的监督和由下而上的监督。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国家的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地发挥它的应有作用。第四,必须加强人民群众和机关中的下级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机关的监督。必须鼓励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和揭露;凡是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的人,必须受到应得的处分。
   目前国家工作中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也是符合于扩大民主生活、克服官僚主义的要求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实现和巩固国家的统一,我们反对了分散主义,把许多应当由中央管理的事务集中到中央手里,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近几年来中央有些部门把过多的事务抓到自己手里,对地方限制得过多过死,忽视地方的特殊情况和特殊条件,应当同地方商量的事也不同地方商量;有些部门还发出许多形式主义的公文和表格,给地方压力很大。这样,既不利于地方的工作,也分散了中央的精力,发展了官僚主义。不可能设想: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中,中央能够把国家的各种事务都包揽起来,而且样样办好。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分给地方,是完全必要的。国家的很多工作,例如农业、小型和中型的工业、地方的运输事业、地方的商业、中小学教育、地方的卫生事业和地方的财政等等,中央只应当提出一般的方针政策和大体的规划,具体工作应当交由地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去部署办理,并且应当把中央机关的干部分一部分到地方去工作。省、市、县、乡都应当有一定范围的行政管理职权。根据这样的方针,现在中央正在同地方共同研究和拟定具体方案,准备逐步地加以实行。这样,既能够发挥中央机关的积极性,也能够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使中央和地方都有必要的机动性,同时又能够实行互相监督。这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高涨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地处理少数民族问题,是我们的国家工作中一项重大的任务。我们必须用更大的努力来帮助各少数民族在经济和文化上的进步,使各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地发挥积极作用。
   少数民族的状况在过去几年中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少数民族中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大多数地区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国内三千五百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已经有二千八百万人口的地区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另有二百二十万人口的地区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近二百万人口的地区正在进行民主改革,只有三百多万人口的地区还没有进行民主改革。在这些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我们仍然必须采取我们所一贯采取的慎重方针,这就是说,必须由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和公众领袖从容考虑,协商处理,按照各民族自己的意愿办事。在改革中应当坚持和平的方式,而不要采取强力斗争的方式。对于少数民族的上层人士,在他们放弃对于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以后,国家要采取适当的办法,使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水平不致降低,并且说服人民群众同他们长期合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问题,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地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决不可以在社会改革中加以干涉;对于宗教职业者的生活困难,应当帮助他们得到适当的解决。
   各少数民族要发展成为现代民族,除开要进行社会改革以外,最根本的关键是要在他们的地区发展现代工业。国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已经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一些新的工业基地,举办了一些大型的现代工业和运输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还将继续这样做。这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人民都应当为完满地实现国家的这个计划而共同奋斗。同时,为了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特殊需要,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政府,还应当根据客观上可能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地举办一些地方工业。凡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业,无论是中央国营工业或者是地方工业,都必须注意帮助少数民族形成自己的工人阶级,培养自己的科学技术干部和企业管理干部。只是这样,少数民族在各方面的发展才能比较快地达到现代的水平。
   由于历史形成的现实条件,少数民族中的社会改革和经济文化建设,都需要汉族人民的大力援助,所以,继续改进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人民、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关系,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目前,为了改进这种关系,主要的问题是要克服大汉族主义。
   几年来,我们有很多的汉族干部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他们的大多数正确地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完成了党给他们的任务,受到了少数民族的欢迎。但是也有一部分汉族干部,不尊重少数民族干部的职权和意见,不积极地耐心地帮助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而是由自己在那里包办代替。这些缺点和错误,同某些同志的思想中存在着轻视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倾向是有关的。
   中国各民族共同地创造了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今后各民族也一定要共同地建设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国内各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但是绝对不是所有的少数民族在所有的方面都是落后的。有一些民族的发展水平同汉族一样或者差不多,还有一些民族在某些方面的发展比汉族高,值得汉族人民向他们学习。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认为少数民族一无长处、样样不如汉族的观点,就是一种大汉族主义的观点。
   忽视各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是大汉族主义的一种表现。各少数民族的人口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他们居住的地区,却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其中许多地方富有各种工业资源。如果认为不要少数民族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加,单凭汉族人民的努力,就可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所有上述大汉族主义的倾向和观点,都必须切实改正。只有坚决地克服了大汉族主义的任何一种细小的表现,少数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情绪才能顺利地克服,而国内各兄弟民族才能在我们的人民民主的大家庭里面更加亲密地团结起来。
   为了巩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了惩治反革命分子和共他犯罪分子,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我们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全国解放初期,为了肃清残余的敌人,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的反抗,破坏反动的秩序,建立革命的秩序,只能根据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一些临时的纲领性的法律。在这个时期,斗争的主要任务是从反动统治下解放人民,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下解放社会生产力,斗争的主要方法是人民群众的直接行动。因此,那些纲领性的法律是适合于当时的需要的。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就必须跟着改变,完备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为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利益,必须使全国每一个人都明了并且确信,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他的公民权利就是有保障的,他就不会受到任何机关和任何人的侵犯;如果有人非法地侵犯他,国家就必然出来加以干涉。我们的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而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必须贯彻执行法制方面的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的制度。
   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坏我们的国家、破坏我们的建设、危害人民的安全的,因此我们的国家机关必须镇压和肃清反革命分子。我们在一九五○年领导了全国范围的镇压反革命的斗争,给了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以严重的打击。在一九五五年,我们又在社会上进行了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在全国的机关中对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查。这些大规模的群众斗争,大大地巩固了社会的秩序,加强了国家的安全。
   我们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一贯地实行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凡是坦白的、悔过的、立功的,一律给以宽大的处置。大家知道,这个政策已经收到了巨大的成效。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的影响,由于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影响,由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的提高,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愈来愈感到困难,因而在反革命分子中发生了激烈的分化,成批的反革命分子向政府投案自首。这个事实说明,一方面,反革命分子确是存在着,认为可以放松警惕性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另一方面,只要我们的政策正确,反革命分子是可以肃清的,认为反革命活动会愈来愈严重的想法也是没有根据的。
   在今后,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仍然必须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是如上所说,这一斗争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制,并且应当根据目前的新情况,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党中央委员会认为,除了极少数的罪犯由于罪大恶极,造成人民的公愤,因而不能不处死刑的以外,对于其余一切罪犯都应当不处死刑,并且应当在他们服徒刑的期间给以完全人道主义的待遇。凡属需要处死刑的案件,应当一律归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这样,我们就可以逐步地达到完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而这是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
   为了保卫我们的祖国,我们还必须继续加强我们的国防,继续加强我们的国防军——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我们的军队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战斗力,警惕地守卫我们的边境和海岸线,保卫我国领土的完整。
   我们祖国的领土台湾还被美帝国主义所霸占,这是对于我国安全的一个最大的威胁。解放台湾的问题完全是我国的内政问题。我们愿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不管采用什么方法,解放台湾的正义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