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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南民间禁忌

发布日期:2016-07-05 11:11    来源:山西说    作者:晋绥基金会
    禁忌,在晋南民间的通俗说法是“忌讳”。它是以民间信仰做为本质内核而派生出来,限制社会成员行动和语言的观念和作法。一方面,他们对受尊敬的事物视为神明,不准亵渎、冒犯。    
    另一方面又对受鄙视的事物视为不吉,不许随意接触。禁忌的事象比比皆是,给生活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岁时节日禁忌。在晋南正月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不许父母打小孩,以免闹得不愉快。初二襄汾等地各家都争着往水缸里添水,以清晨第一个挑到水为吉利,认为可以增加财富,但忌讳到邻居家去挑水。初一、十五一般不能看望病人,平时看病人以上午为宜。平陆一带的人讲究“七不出门,八不回家”,即阴历初七这一天不离家,在外做事的人回家要避过阴历初八。出门的好日子一般是阴历的三、六、九。人生仪礼的各个环节都有禁忌。怀孕的妇女忌吃兔肉,怕生下孩子为缺唇。出嫁的闺女不准在娘家生孩子,说这样对娘家人不利,会招致血光之灾。地处黄河岸边的平陆等县,妇女生孩子后不满4O天,不准外出,更不准坐船。结婚迎亲的路上忌讳碰上大树、大石头、庙宇、井台等物体,如若躲避不开就用红布遮盖住,待新娘子过去后再取掉。新娘新郎举行新婚典礼时,忌穿孝服的人围观,以防“冲克”,守孝的人应自动回避。闹洞房“三日无大小”,不分辈份长幼,都可以说笑逗乐,只是禁忌寡妇、孕妇、戴孝的人参加,不然,会使新婚夫妇日后不和睦,或遭受灾祸。结婚的当天,晚上有人听房被当做好事,忌讳无人听,无人听房,一方面说明人缘不好,另一方面视为不吉利,俗谓:“人不听鬼听。”所以,公婆发现无人听房,就用扫帚顶着一件衣衫放在洞房外,其意思是倘若鬼祟来了,以为有人在此,就会自觉走开。丧葬方面也有禁忌。凡死在外地的人,不论病故或暴死,死尸禁止拉进村中,否则,对村民不利。所以,只能在村外祭奠安葬了事。老人去世后第一年春季忌贴红对联,只能用白纸写对联,第二年用黄纸写对联,第三年始可恢复用红纸。游艺禁忌。平陆各村请戏班唱戏,选择剧目时有许多讲究。当地流传着一首顺口溜:“东延不唱《金沙滩》,西延不唱《高平关》,窑头不唱《卖豆腐》,张峪不唱《柜中缘》,太阳渡不唱《水漫金山》”。原来,东延村的人多姓杨,杨家将戏《金沙滩》反映的是杨家将在金沙滩血洒疆场,损失惨重的史实,故不忍心看这出戏。西延村的人多姓高,《高平关》有个情节就是高平关主将高要的头被人割掉,所以认为演此戏对姓高的人不吉利。窑头村旧有兴龙寺,俗传《卖豆腐》里兴龙寺张典卖豆腐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故禁演此戏。张峪村的“李避沟”是明末李虞夔的后代避难之处,爱情剧《柜中缘》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所以,张峪村的人禁止演出。太阳渡地处黄河沿岸,历史上黄水泛滥,人民深受其害,最忌水灾,所以禁演《水漫金山》。这些戏剧演出的禁忌,恰恰说明,戏剧的发源地就在晋南。元、明以来乡里民间戏曲演出之风盛行,当戏剧把生活原型经过艺术加工搬上舞台后,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的理想、愿望、生活情趣;另一方面又与当地人民的传统观念相冲撞,或者有伤风雅,就列为禁演剧目。建筑、交易及日常生活禁忌。农家修建新房,其高度应与同一处聚居的邻居房顶大体一致,民间忌讳某一家的房子或院墙高于其他人家,认为那样就抢走了人家的吉祥,压了人家的风水,因而会招致纠纷,甚至世代冤仇。大门的设置在建房设院中也很重要,民间把它作为家的代表,俗谓成家立业为“立门户”。所以,建门时忌门的中线对着墙头和长巷,禁止与邻家的门和窗相对,民谣曰:“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农民到集市上卖牲口,忌卖笼头。在日常生活里,抽烟与人对火忌捏人家的烟锅,这表示卡人家的脖子。河上行船,船家忌两手插腰,因为这表示船出故障,无计可施。行船忌讳说:“翻”、“沉”、“破”、“倒’等字眼。船户吃饭的碗和盛饭的盆忌讳口朝下放。因为,这象征着船底朝上,即船翻了。衣服破了,缝补时忌讳将衣服穿在身上。如不脱衣就让别人缝补,自己嘴里要衔着一根笤帚蔑或筷子。民间忌讳,这是人类在自身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变化莫测的大自然恐惧的产物,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但是也不能一概否定。不少禁忌是伴随着人们的生活需要而派生出来的。如上午看病人,符合人们的心理习惯。死在外边人的棺材不许进村,有益于防止瘟疫的传染。妇女产后不过40日,不许乘船远行,目的是为了保护产妇健康。民间禁忌在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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