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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稷王庙

发布日期:2015-08-03 10:34       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
  稷山县古名“高凉邑”,据《诗经.大雅生民》“唐虞时家官(姬弃)始教民稼穑”,其封号“后稷”,后人敬称为“稷王”。稷王崩后葬于县城南五十里之山颠,故此山命名为“稷王山”。由此于隋开皇年间亦将‘高凉邑“更名为”稷山县”。

▲稷山县稷王庙
  稷王庙,系专祀农圣后稷之古建,乃为元代创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重建,占地面积15.1亩。据清代道光二十三年碑文记载,原庙于道光十年失火焚尽,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由稷山县知事李景椿倡导募捐重建。目下庙内有姜原殿三间系单檐硬山顶,素筒瓦覆顶,唯琉璃饰似为明代遗物。殿前有卷棚式四柱亭一间,亭前延南为泮池,上建一单孔石桥,长20米,宽2米,桥栏以20块石雕构成,上雕八仙人物及花卉,图案。过桥攀石阶而上为后稷楼,系楼阁工重檐什字歇山顶,楼高30多米,上覆琉璃彩瓦,脊饰螭吻,仙人,天马神兽等。楼东西长20米,南北长19米,四面有3米宽的回廊,二十根石雕术擎立其间,殿前有两根浮雕盘龙石柱,工艺精湛。回廊外围以52块雕花石板成屏形栏杆。拾阶登楼,楼上四周设木质栏杆,稷山全县景历历在目。楼前献殿八间,进深10米,东西宽14米。系单檐硬山顶,琉璃彩瓦装饰。在献殿东西两山墙上嵌有巨幅石刻,均高2米,宽8米。西山墙为道光23年,稷山知事李景椿为重建后稷庙告成因赋七古一章,全文共四百祭字,文秀字劲;东山墙为稷山八景,诗图并茂。前后檐下立栏花板上为木质浮雕之农事活动图,处耕播种至收割碾打等。献殿两翼建钟鼓二楼,长宽各四米,均为楼阁式重檐什字歇山顶,繁昂复斗,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琉璃彩瓦。
  稷王庙,系琉璃,木刻和石雕三者艺术汇为一体之“三绝”古建群,确属壮美罕见。1996年元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6)7号]正式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稷王庙“无梁殿”,因整个建筑没有通长大梁承托而得名。此庙位于万荣县西北隅的南张乡太赵村,原庙宇宏伟壮观,颇具规模,可惜抗日战争中被日本侵略军烧毁,保存下来的仅有正殿(即无梁殿)和民国10年(1921)重修的舞台。
  走进稷王庙正殿举目瞻仰,整个大殿好似一把撑开的大伞。它面阔五间,进深六椽。房屋四檐整齐,四周廊下全用斗拱承托,檐五脊顶。殿内中柱一列,直通平梁以下。平梁分前后两段,穿插相构,两根斜撑术集结屋顶,重力四散下层。方形间架,互相牵依;顶脊小而灵巧,因而房屋坡度很大,形似扇面,整个屋顶部分不及殿长的五分之一。这种别具一格的建筑结构和特殊的民族风格,在研究我国古代建筑中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该殿始建年代无考,唯有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重修字样还可辨认。从现存形制看,其斗拱结构和一部分石柱础上还保留着金代的特点,“无梁殿”确属金代建筑物无疑。
  庙内民国10年重修的那座舞台,始建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这是由“无梁殿”内北墙上镶嵌的一块石碑得到印证的。此碑高0.31米,宽0.37米,正书无额,系至元八年三月初三立。碑文为:“今有本庙自建修年深,虽经兵革,殿宇而在,现有舞基不曾兴盖。今有本村□□□等谨发虔心,施其宝钞二百贯文,创建修盖舞厅一座,刻立斯石矣。”至元八年为元世祖忽必烈取得全国政权后的第一年。据此碑文,可知元朝初期戏剧登台表演已很普遍。它对了解和研究我国戏剧发展史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 稷王庙“无梁殿”距今已有八百余年的历史,金代建筑在我省亦不多见,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