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马平定

发布日期:2015-05-07 17:10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    作者:晋绥基金会
     
      1916年生,山西省河津县人。1937年6月参加革命。
      七七事变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河津县委组织部部长,1938年担任县委书记。1941年8月,中共晋西南工委成立,他从同月起任中共乡(宁)吉 (县)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地委书记。其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16字方针和晋西南工委要求,要有计划地派 人打入阎锡山的公开团体、各级政权机关及敌伪军中,争取中间力量,孤立顽固分子。在阎统区白色恐怖的恶劣环境中,协同领导所辖各县地下党组织同日伪阎进行 坚决的斗争。1942年1月,乡吉地区已有110多个共产党员分别打入日、伪、阎内部,通过交朋友、扎根子的方法,分化瓦解敌伪人员,随时向党组织提供情 报,千方百计营救被捕同志。1943年上半年,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的乡吉地委书记马平定赴延安途中被日军抓作苦工押到稷山县城,一个潜入伪军内部的地下党 员发现后,巧妙地将其救出。同年底,他调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参加整风和大生产运动。1944年底赴延安。1945年夏作为晋绥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6年8月任中共晋绥八地委委员、城工部副部长。1947年任中共晋绥第十地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城工部部长,中共河津县委书记、县长,同年10月参 加新绛县土地改革。1948年10月起任中共新绛地委委员、汾城县委书记、新绛中心县委书记。1949年秋调任中共甘肃定西地委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甘肃定西地委代理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有色局人事处处长、党总支书记,冶金部人事司副司长、机关党委常委, 陕西省冶金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计委专职委员兼秘书长、重工业局局长、经计委办公室主任,陕西省钢铁研究所党委书记、冶金局顾问等职。 1980年12月17日在西安逝世,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