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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红军的反腐运动及其成效

发布日期:2016-08-12 10:35    来源:中红网    作者:金寨县党史县志档案局
   从1927年冬到1930年春,大别山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农民先后爆发了黄麻、商南、六霍三大武装起义,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第11军三十一师、三十二师、三十三师。1930年3月18日,中央发给鄂豫皖边特别委员会和红三十一师、红三十二师、红三十三师的指示信,决定将三个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军长许继慎,政治委员曹大骏。1931年1月,遵照中央1930年10月的指示,红一军和红十五军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旷继勋任军长,余笃三任政治委员;红四军由鄂豫皖特委直接领导。5月12日,根据中央决定,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张国焘兼任主席。11月7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黄安七里坪宣告成立,徐向前任总指挥,陈昌浩任政治委员。1932年10月,张国焘率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和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鄂豫皖根据地。11月29日,鄂豫皖省委召开最高军事干部会议决定,重建红二十五军,军长吴焕先,政委王平章。鄂豫皖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率红二十五军于1934年11月从罗山县何家冲出发西进,进行战略转移,离开了鄂豫皖根据地。随后,根据鄂豫皖省委的指示信,再次组建红二十八军,高敬亭任军政治委员。1938年2月中旬,红二十八军和豫南游击队改变为新四军四支队,开赴抗日前线。
    一、当年红军部队中存在的问题  
    大别山红军在党的领导下从群众革命斗争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但因斗争历史和所处的环境险恶,在各个不同时期,红军指战员的思想作风及部队纪律等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还特别严重。
    (一)严重的地域观念和本位主义。部队中彼此不够尊重,只注意自己小单位的利益,不注重整体利益,各部队互相之间的小团体倾向盛行。郭树申在巡视河南商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商城同志地域观念非常浓厚,对于外来工作的同志,异常嫉视,尤其是努力而且坚决的同志,都容易受到他们的排斥。党和军队中的关系,同志与同志,官长与士兵,都是以封建的感情维聚着,不是主义,不是政治信仰,所以同志中、士兵里不能保证党的领导。”由于各种“地域观念、小组织倾向、无组织倾向、农民意识、流氓意识等等”思想的存在,对统一的命令和规定不能严格实行,从而影响了部队的团结和战斗力。
    (二)红军队伍对群众纪律的松弛。红军在发展和成长过程中,经过多次的整编,部队中大量新成分迅速增加,对群众纪律有所松弛。“目前到白区有乱拿工农东西的不好影响,” “如刘士奇同志所领导的队伍的行为,打骂跑反的群众,乱抢东西。”军事行动中表现出“土匪性的‘要钱主义’,对于小商人、自耕农,甚至于佃户也随便‘下条子’要钱罚款,弄得一般穷苦农民莫名其妙”。“独立一师在赤区不经过苏维埃路线,随便查抄人家财物,没收群众的粮食致使群众反党。”“扩大会议特别指出一部分红军干部及战士对妇女的不正确的关系是极严重的错误行为。” “近查红四军十三师所属特务营和三十七团,特别是光山各级赤卫军割谷队、游击队、袭击队等军事组织,在白雀园、砖桥、泼皮河、杨花区一带常有随便不经过考查捉人、杀人、赶猪、乱拿东西、乱没收之举。”
    (三)红军中存在着对地方组织和地方工作人员不尊重的行为。“红军负责人到处爱讥笑或者谩骂地方党部下层负责人,一些工作人见红军来了,多存躲避观念,一般士兵到赤区异常骄矜。”“各级苏维埃成了红军办差的机关,红军赤区对一切工作不是同苏维埃共同讨论,多是命令苏维埃替红军做些公事。” “红军鄙视地方工作同志的幼稚行动”等等,这些行为影响了红军部队与地方组织及群众的关系,进而影响到地方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四)红军部队中部分官兵存在着贪污腐化及浪费现象。“独立一师师长徐百川、政治委员梁仲明,自任职以来一贯的怠工。徐百川弄小老婆到师部住,不督促师工作,梁仲明则终日睡觉不去工作。一师成立两个多月,该师没有士兵委员会的组织,师委连成立会都没有开(梁仲明系师委书记),没有开过团委会。”“军经理处长王绍怀乱用经济、造假账。”“攻下商城的时候,同志为着抢东西互相打架,有的把金钱带回家去,甚至有许多因为暴富了,脱离队伍放弃革命了……甚至于有许多人打土豪得着大烟都向官长进贡”。 以上这些不良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红军在党和群众中的威信,也影响了红军部队的战斗力,对苏区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红军部队开展的反腐运动  
    大别山苏区的党组织和红军部队针对部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队的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对红军部队的绝对领导。
    针对红军初建时期及发展成长过程中党的领导薄弱等问题,苏区各级党组织和军内党组织高度重视,“消灭红军领导者蔑视党所决定的策略的倾向”。1930年10月上旬在光山县城召开的红一军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加强红军部队党的组织建设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团以上各级建立了党务委员会,部队内部坚持政治委员制度,建立了政治机关,连队建有党支部,排或班中还建有党小组。连队还建立了红色战士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部队中党各级组织的建立,对于加强党的部队的绝对领导及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严格部队纪律及部队的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加强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正面教育。
    为加强对部队广大红军指战员的教育,上级政治部给连党支部编有《红军政治教材》、《红军须知》等政治教材,建立经常上课和早、晚点名讲话制度。军师两级出版有报刊,红军部队创办有《红色战士》、《红军生活》、《消息汇报》、《红军党的生活》等刊物,连队有墙报。“教育上也编有经常训练支部的教材,党报《红军》也相当的进步,各级政治部也都有报纸,连也有壁报,由士兵自办的。支部联席会、支部党员大会、活动分子会、对某一问题的政治动员会,不但能经常举行,而且的确能获得群众的效果。”
    针对部队党内民主生活不够正常,说服教育少等不良作风,部队采取了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和加强部队基层思想工作的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经常开展谈心和讲评活动。基层干部经常同战士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严密组织生活,包括党、团小组会,班务会,会上检查思想行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每个党、团员每天汇报执行任务情况。“二十八军重建初期,党的组织生活严格,经常利用战斗空隙召开小组会和支部大会。党员及时向小组长汇报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党内民主空气浓厚,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34年4月17日红二十五军与红二十八军在商城(现安徽金寨县境内)豹子岩会师,合编组成红二十五军。吴焕先任政委,徐海东任军长。当晚,他们两人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徐海东说:“只要我们加强团结,真诚合作,一定能把工作做好,队伍带好”。从这时起,红二十五军的领导作风开始转变,部队的行动,不再是个别人的独断专行,而是集体商量、决定。”
    二是群众性的自我教育活动。部队政治部明确指出,红色战士会,是红色战士自己学习管理自己的组织,补助上级政治教育的不够。通过这个组织的活动,发挥战士政治积极性,团结教育广大战士。红军部队很重视“身教”,强调干部和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退却在后,注意坚持官兵一致的原则,生活上与战士同甘共苦。首长和各级干部非常爱护战士,首长经常把自己的马让给伤病员和体弱的战士骑,帮助战士背背包、扛枪。到了宿营地以后,干部烧水给战士洗脚以及照护伤病员。每次打粮回来时,看见扛最大米袋子的就是连长、指导员,营长、营政委。红军干部都是比战士要吃苦得多,打仗总是冲锋在前。在重视“身教”方面,红军的高级将领表现尤为突出。1932年1月底的一次战斗中,徐海东所率的三十六团的司号员牺牲了,命令无法传达,他接过军号,亲自吹号指挥。红二十七军成立后,艰苦转战一个多月中,他(徐海东)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带好部队、保护群众上,不论行军还是打仗,前面有事他赶到前面,后尾有事他又折回后尾,一连二十三天没有上床睡过觉。红二十五军在长征途中,徐海东亲自抬着伤员走了五里多路。在一次战斗中,吴焕先举起大刀,高呼‘共产党员跟我来’,率领部队冲上去和敌人展开白刃战。吴焕先克己为人,自己饿得脸都浮肿了,警卫员发现后,用小锅给他熬了点稀饭,但他没吃,端着小锅把稀饭送给伤员。高敬亭对红军战士,尤其是对伤病员十分关心。每到一地他都要亲自去看望、慰问伤病员,绝对不允许怠慢伤病员。战士则尊敬和热爱干部,部队出现风雨同舟,亲密如一人的新气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部队纪律。
    红军部队在开展正面教育,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的同时,严格部队纪律,注重部队的纪律教育,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早在1927年徐海东创建农民自卫军时,就给这支农军规定了四条纪律:集合不准说话;不许穿长袍;不许吃乡亲的东西;不许打骂乡亲。
    在1929年12月底,统一合编之前的鄂豫边红军规定了十条纪律:1、不拿穷人一针一线;2、不拿穷人粮食;3、对穷人态度要和蔼;4、爱护枪不要弄坏;5、节省子弹勿乱打;6、对群众要宣传红军主张;7、火线上要对白军宣传;8、占城市注意收集机器医药;9、得物资要先顾伤员同志;10、到地方要研究地形道路。
    1931年6月,《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案》中明确要求:“严密党的纪律,要在这个基础上去建立红军的军纪,严厉反对不听上级指挥的自由行动倾向。动员全体力量消灭红军对地方党和苏维埃机关以及农民群众的不正确的关系。”并指出,“党的组织,特别是红军负责同志,对这种行为不加纠正,是政治上严重错误。以后同志中,犯此种错误者,应照行党的纪律范围以外的制裁。”同时强调要加强对广大士兵的纪律教育,“反对红军中不遵守纪律,提高士兵教育,自动遵守纪律”。
    在遵守党纪军纪方面,红军高级将领可谓遵守纪律的模范。徐海东特别强调群众的牛不能杀,说它是贫苦农民一家的命根子,杀一条牛就等于杀人全家,工农武装应该为工农着想。由于徐海东抓得紧,七十四师的指战员一路上宁愿忍饥挨饿,也不骚扰百姓,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纪律。
    1930年后,吴焕先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特别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执行苏维埃政府的各种法规。他结婚,也是按照苏维埃政府新婚姻法的规定,在经乡苏维埃政府批准后,不用轿,不用人接送,移风易俗地办了婚事。他十分注意群众纪律,在部队出发前夕,检查各连队执行群众纪律的情况,发现铺草没有打扫,东西没有还清,就让他们搞好以后才走。
    高敬亭要求部队严格执行纪律,不容许有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战士吃群众一把花生,都会受到高敬亭的严厉批评,甚至有被杀头的。红二十八军处处保护群众的利益,群众称红二十八军为‘红福’,意思是红军给老百姓带来了幸福。
    对于红军与地方的关系,也有明确规定,1931年10月25日,红军颁布《鄂豫皖军事委员会通告第六号》,通告明确规定“红军所到的地方,在行动中反对红军对地方武装的领导和指挥不负责和对立现象以及不相信地方群众的观念,坚决的亲密红军与地方群众武装的亲密关系。”“反对无原则破坏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无组织、无计划、不经过考察、不经过群众路线的没收。坚决实行不拿穷人一针一线的口号。对私打土豪和私拿东西的,无论党员、团员和红色战斗员及指挥员一律执行军事和政治纪律,同时反对‘初犯’和迁就个人能力和感性作用的不正确观念,并要反对指挥部、政治部不过问没收的事。”
    为彻底纠正部队中个别官兵侵犯群众利益和错误对待政治犯,鄂豫皖军事委员会于1931年11月17日颁布《军委会通令第五十三号——关于加强军队纪律问题》,通令共五条:
    1、“无论红军和赤色武装群众所到的地方,对没收政策……确是豪绅地主反动派的财产没收之,除留必须军用品外,当即分配给当地穷人。……如果是‘跑反’群众的,交给该地新建立的农会和苏维埃保管之。无论如何,红军和赤色武装群众不能拿穷人的一针一线。”
    2、“没收的东西,须经政治部会商当地苏维埃机关检点之,不得有私人偷漏,私打土豪,私拿人家东西的事情。如有一个人私拿了东西,当即鼓动当地穷人向政治部指挥机关控告,一经查出,决以军事政治纪律处罚。”
    3、“对赤区或白区赶猪的人,无论如何要有清单货物价目条子及什么地方买卖的等证据,……如有来路不清,即行捆送上级处理。”
    4、“各地捉来的重要政治犯和土劣反动派及反革命分子,立即交到各县革命法庭和红军政治部,不得任意鞭打和枪决……”
    5、“红四军各级部队及各种军事组织,不得设立看守所和非法的军事组织……”
    通告要求红四军各级部队、各县区指挥部及各军事组织严格执行。
    红军部队的制度建设这一要求贯穿红军的发展成长全过程,就是在红军最艰难的三年游击战争中,也没有放弃过。在三年游击战争中,红二十八军有严明的纪律规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损坏东西要赔偿,买卖要公平,大小便要避女人,不准调戏妇女,一切缴获要归公等。这些规定,指战员都自觉遵守。
    三、大别山苏区红军厉行反腐的效果显著
    红军部队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方位的反腐运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部队的作风明显改善,纪律明显加强,广大指战员遵守各种纪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林维先将军晚年回忆说:“红军通过开展反腐工作后,到白区乱拿工农东西等违反军事纪律的行为,已部分改正。”“红军首长同士兵都是平等的,都是吃一样的饭”。“有些新区的群众,因不了解红军而躲起来,指战员就留下钱,写明情况。到村舍宿营时,先挖厕所,行前填埋,凡是借用群众的门板、铺草、脚盆等,都归还原处,住地打扫干净”。“1935年春,部队离开潜山县一村庄时,宣传队检查群众纪律,发现特务营驻地未清扫,铺草未捆好,立即向师政委方永乐作了汇报,方永乐同志当即下令特务营停止前进,派人回去捆好铺草,清扫驻地,再追赶部队。”
    (二)提高了广大指战员素质,增强了部队战斗力。徐向前元帅在《历史的回顾》中写到“我军广大指战员通过严格的整肃,革命意志更加坚定,革命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经过多年战斗的磨练,形成了我军的优良传统。
    (三)密切了部队与地方群众鱼水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拥军、爱军、参军的自觉性,提高了部队的保障能力。“据统计,仅(1931年)6月至8月,豫东南、皖西北地区(县安徽金寨县境内),有七千多农民参加了红军。”“各级苏维埃开展动员拥护红军工作,给红军送炒米、鸡蛋和鞋袜等。农民把最后的一点粮食省下来给红军吃,宁愿自己饿肚子,吃野菜。”“在第四次反‘围剿’战争中,群众把临时分散埋伏在山村的伤病员背上山林隐蔽,想法设法安置好,他们(群众)说‘红军战士就是我们的亲人,只要有我们在,就有你们在’。”洪学智将军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我们无论转移到哪里,妇女们都自动组织起来,护理伤病员和做饭,她们洗血衣,端屎倒尿,无微不至。有的妇女看伤病员痛苦,一边护理一边流泪”。
    大别山苏区红军队伍在厉行反腐的过程中,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各项规章的制定及严格落实和执行,消减了各种不良作风和贪污腐化行为,增强了部队纪律性,密切了群众关系,成为一支团结、奋进、为保卫苏区安全及苏区群众的安定生活的战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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