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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湘捐稿费参与“鞋袜劳军运动”

发布日期:2017-09-22 10:58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买玉华
    9月3日是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在这个值得铭记的日子里,不由又想起抗战时期新疆各族民众一浪高过一浪的抗战募捐运动,而其中一位叫吴泽湘的人以捐出稿费的形式参与到这一运动中,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吴泽湘(1897年—1973年8月18日),字醴泉,四川成都人。吴泽湘曾于1942年8月任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1944年12月调离新疆。
    吴泽湘在新疆期间,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由相持阶段过渡到局部反攻至胜利结束阶段,新疆各族人民的抗战募捐运动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而这一时期的“鞋袜劳军运动”再一次将新疆各族民众的爱国热情推向高潮。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鞋袜劳军运动”。1943年4月10日—1943年6月底,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鞋袜劳军运动”。所谓“鞋袜劳军”就是通过募集捐款,为前方将士购买鞋袜,支援前线抗战。据1943年4月26日《全国慰劳总会为拟订?鞋袜劳军运动实施办法?事给新疆省政府的代电》记载,《鞋袜劳军运动实施办法》对这项运动的开展日期、组织、数量、质料与式样、集中与分配、代金保管与动支、宣传与竞赛和经费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鞋袜劳军运动开展时间定于1943年4月10日起至6月底结束;在组织实施上“由各省、市慰劳会办理,在慰劳分会未成立前由省、市政府(社会处、社会局)约集省、市党部,青年团支部,驻军最高政治部等有关机关团体组织鞋袜劳军运动委员会办理之”;在数量上“每甲(十家)至少捐献布鞋、布袜各一双”;对质料和式样要求“均用黑色坚厚布料,鞋式用圆口长脚有带式,袜用高统(筒)式”;对于鞋袜的保管和分配规定“各甲将鞋袜送交乡镇公所汇转县政府保管,由县政府电请省劳军会会商军需局,以每人布鞋一双、布袜一双分配之”;对于捐献代金的保管与动支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运输不便之地区得呈请省慰劳会按布鞋每双38元、布袜每双20元折算代金缴解国库,动用时由本会编造概算,说明用途,函请财政部转呈行政院核定后,通知国库拨付,交由军需署代制鞋袜,并予分配。”
    在接到《全国慰劳总会为拟订?鞋袜劳军运动实施办法?事给新疆省政府的代电》后,新疆省政府亦开始积极组织开展“鞋袜劳军运动”。新疆各族民众认为,“鞋袜劳军运动,已在全国各地热烈进行着,而我们大后方新疆的人民对于这应尽的义务更不能后人。”“新疆民众远处后方,未能参加前线抗战,对前方英勇作战浴血杀敌之将士贡献区区之布鞋、布袜自属应表热忱,尤属应尽义务。”故“我全疆士民亟应热烈响应,由各区行政长督导所属各县扩大宣传,广为劝募。”全省各区、县均分配了一定的捐献鞋袜的数量。“虽按上开每甲应捐献最低数目分配[每甲(十家)至少捐献布鞋、布袜各一双],尤赖全疆士庶应尽所能,输诚贡献,多多益善,籍以表达热忱。”新疆省政府考虑到运输不便等问题,鞋袜劳军捐献不收实物,一律募缴鞋袜代金。后因物价高涨,原定鞋袜代金不敷购制,1943年5月,全国慰劳总会将《鞋袜劳军运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鞋每双38元(国币,折合新币7.6元)、袜每双20元(折合新币4元)改增为:鞋每双按65元计算,折合新币13元,袜子每双按35元计算,折合新币7元”,鞋袜合计100元,折合新币20元。
    开展“鞋袜劳军运动”期间,新疆省各区、县相继成立了“鞋袜劳军运动”募捐机构,各级机关、法团、学校、商业等机构和各族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有的组织宣传队挨家挨户募捐,有的举行文艺晚会募捐,有的组织反帝分会、反帝小组在街头宣传募捐,有的组织各区、村主任进行乡村宣传等,募捐活动涉及各行业、各族同胞。各地报缴捐款的呈文、代电、电报、统计表、统计册等,数量极多,而这其中,就包括时任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的吴泽湘将稿费作为鞋袜劳军捐款的两份函件——《国民党新疆省执委会就吴泽湘将稿费作鞋袜劳军捐款事致省政府的函》(1943年7月19日)《省政府就吴泽湘将稿费作鞋袜劳军捐款事致国民党新疆省执委会的函》(1943年7月23日)。
    1943年7月,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吴泽湘致函国民党新疆省执委会,“嘱将其《新新疆》月刊撰文之稿费转购鞋袜劳军”。国民党新疆省执委会于19日将稿费39元送交新疆省政府(新疆省慰劳总会),“请转寄全国慰劳总会汇转前方将士”。
    这区区的39元稿费,还不够买两双鞋、两双袜(一双鞋、一双袜折合新币20元),但“鞋袜劳军运动”在新疆省开展后,“各地富绅巨商及献身于党国的有志人士,均本着‘朝墩甫上’的姿态,跃身于这一巨大的狂潮中。”于是就有了两个39元、三个39元……以至千千万万个39元,正是千千万万个39元汇聚到一起,仅月余(1943年5月14日至7月5日),新疆省鞋袜劳军代金就“全数募齐”,顺利完成任务。行政院特致电新疆省政府以示嘉勉:“该省各界鞋袜劳军募集巨款,足征热心爱国……特电嘉勉”。全国慰劳总会亦致电新疆省政府:“此次鞋袜劳军,贵省各族各界在吾兄领导之下,热忱捐款,成绩卓著,至深钦佩。”
    然而,事情(捐献)远未就此结束,新疆各族民众的爱国热情持续高涨,新疆的“鞋袜劳军运动”一直延续到了1944年的2月,“各区县均超出预数”,即各区县均超募鞋袜代金。对此,全国慰劳总会“谨特代表抗战将士分登重庆中央日报、扫荡报、大公报、新民报等各大报鸣谢全疆同胞,用扬仁风”。
    可以说在募捐运动中,新疆各族民众不分民族、不分阶层、不分男女老幼,热烈响应,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涌现出了许多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动人事迹。抗战期间,新疆各族人民在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感召下紧紧凝聚在一起,表现出祖国利益高于一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尊严的高尚情操,表现出了各族人民同患难、共甘苦、心连心、共命运的世代情缘。抗战历史再一次证明,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新疆各族人民有着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为中国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