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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晋绥边区四届群英会(下)

发布日期:2015-04-30 10:53    来源:《吕梁晚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晋绥边区召开第二届劳动英雄大会

晋绥边区第三届劳动英雄大会

  1944年1月7日至1月15日,晋绥边区第三次劳动英雄大会在陕北神府县盘塘村召开。这是1943年11月晋西北行署改称晋绥行署后召开的第一次劳动英雄表彰大会,亦为边区历史上召开的第三次劳动英雄大会(后人称其为“晋绥边区第三届群英会”)。出席这次劳动英雄大会的有各条战线的英雄130名。晋绥行署财政处处长白如冰致开幕词,晋绥行署副主任武新宇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边区军政领导吕正操、刘少白等讲了话,劳动英雄进行了经验介绍。闭幕式上,晋绥分局书记林枫作大会总结,要求全边区军民响应毛泽东“组织起来”的号召,学习推广劳动英雄张初元(宁武县人)“劳武结合”的经验。大会评选出农民劳动英雄60名,其中特等英雄为张初元(特等第一)、温象栓(兴县)、刘文锦(临南)、刘补焕、王三法(临县);工人劳动英雄50名,其中特等英雄为张秋凤(特等第一)、刘清荣、薛义奎。妇女劳动英雄9名,其中特等英雄为张秋林(离石)、刘能林(临南)、白全英(临县)。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拥军的决议》、《致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电》、《致留延贺、关、续诸首长电》和《晋绥边区第三届劳动英雄大会宣言》。大会期间,举行了边区1943年度生产展览,同时号召学习临县刘樟伍一年开荒80亩、王三法组织群众修新田800亩和旧水田 2500亩的模范事迹。兴县籍特等农民劳动英雄温象栓在会上向张初元提出劳动竞赛倡议:组织变工互助,多打粮食,改造二流子参加生产。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响应。

  此前,为了开好这次大会,1943年3月20日,晋西北行署颁布《民国卅二年劳动英雄条件》。内分农民劳动英雄条件、工人劳动英雄条件、妇女劳动英雄条件。其中农民劳动英雄条件是:在同样劳动力条件下,增加农业正产量15%即为合格,增加越多,分数累进增加;同时在发展副业生产或优待抗属推动别人生产方面有显著成绩。

晋绥边区第四届劳动群英大会

  1944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晋绥边区第四届群英大会在陕北神府县王家庄村(其时属晋绥边区一专署管辖,今为陕西省神木县沙峁镇王家庄村)召开。到会来宾共千余人,其中到会群英780名,群英中:部队战斗英雄220名、民兵英雄142名、农民劳动英雄196名、合作运输英雄24名、公营工厂英雄44名、民营工矿英雄20名,妇女英雄57名、模范学习者12名、模范工作者 42名、机关劳动英雄23名。中共晋绥分局副书记张稼夫到会讲话。大会总结了1944年的工作,全年边区军民共开春荒75万亩,伏荒15.4万亩,增加粮食11万余大石;全边区391788个劳动力中参加变工的有146550个,占37.4%;由变工互助而改造的二流子6707人。大会提出,1945年要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把敌人挤出去;要大力发展农业,争取“耕三余一”,开春荒62万亩,种棉25万亩;部队和机关要搞小家务生产,达到47%的自给率;要贯彻执行减租减息政策,贯彻执行劳武结合的方针,加强学习和炼兵。会议还讨论了变工互助、增加生产的问题,交流了开展爆炸运动的经验,研究了军火自造自给和加强民兵联防作战等问题。大会评选出部队特等英雄邓朝贵(引自《抗战日报》1945年1月9至10日《群英题名录》)等16名,民兵特等英雄段兴玉(交城,特等第一)、郭炳旺(临南)、崔三娃(交城)、韩凤珠(交城)、翟白小(岚县)等14名。农民特等英雄张初元(特等第一)、温象栓(兴县)、任万生(兴县)、李汝林(临南)、李银儿(岚县)、何德信(交城)等14名,合作运输特等英雄魏建鳌(兴县)等3人,甲等合作运输英雄贾宝执(兴县)等5 人,公营工厂特等英雄张秋风等5人,民间工矿特等英雄刘清荣等2人,妇女特等英雄张秋林(离石,特等第一)、杨雨儿(兴县)、刘能林(临南)等7人。12 月15日,晋绥边区战斗、生产、防奸、卫生展览在王家庄村开幕。在生产展览品中,人们首先看到的是一年来的农业生产成绩:开荒98万亩,种棉由1940年的3000亩增至今年的15万亩,种蓝从河曲推广到兴县,说明边区正走向自给自足的道路;红高粱、狼尾谷、马齿玉米、大山药、绿南瓜等量质俱优的农产品,成为向各处推广种植的农作物;兴县劳动英雄温象栓组织变工生产的连环画,告诉了大家领导生产的宝贵经验;在纺织展览室,人们看到了从植棉到织成布的整个过程,各种新型纺车和轧花机的创造,几十种毛布、棉布以及各种土法染色的陈列,表明边区在穿衣自给方面正有着飞跃的进步。

  为了组织好这次大会,1944年8月,晋绥边区行政公署早于同年8月份就颁布了《晋绥边区1944年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条件》。内分劳动英雄基本条件、农业劳动英雄个别条件、妇女劳动英雄条件、民间工矿业手艺工人劳动英雄条件、运输业劳动英雄条件、合作英雄条件、水手工人劳动英雄条件、合作英雄条件、公营工厂工人劳动英雄条件、机关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条件。其中农业劳动英雄个别条件又分:精耕细作、种棉蓝、水利、繁殖家畜家禽、植树造林等劳动英雄条件。同时还颁布了各类劳动英雄的选举办法。

  抗战胜利后,1946年8月28日,由于解放战争的迅速开展,且为了照顾各地不同情况,晋绥边区行署发出《关于各地召开群英大会及生产战斗展览会的指示》。规定:不论老区或新区,均应把“劳武结合”作为对英雄模范的最高要求。10月30日,边区行署又发出《关于各地召开群英大会及展览会的补充指示》。决定群英会分县举行,边区、分区均不再召开。规定:各县群英会出席人数以50至100人为宜,分设特、甲、乙、丙四等,于参加人数中选出三分之一为标准,各村参加县级大会三人中,农业劳动英雄占一名,其余二人为纺织、民兵防奸及其他英雄。与各县群英会同时举行的展览会,提倡宣传当地有发展条件和广大群众所急需推广的东西,如防治虫害、推广植棉、纺织技术等。

  虽然晋绥边区群英会只召开过四届,但在英雄精神的鼓舞下,这一地区的人民纷纷投身到人民解放战争的洪流中,努力生产,积极支前,无私奉献,奋勇杀敌,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展现了晋绥人民不屈不挠,英勇无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确保了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