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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1948年12月
发布日期:2018-12-06 16:14 来源:《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 作者:山西省委党史办
一 日 华北、晋绥、陕甘宁、山东解放区开始发行统一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旧币收回。
二十五日 晋绥军区发布通令,称:奉西北军区转军委电令,决定以晋绥军区之第九、十、十一分区组成晋南军区,直属西北军区领导。
二十九日 晋绥军区致电军委、贺龙、习仲勋等,报告一九四八年地方部队向野战军升级情况:以八分区的51团,九分区的55团。十分区的58团组成第七旅;以吕梁军区直属队组成第七纵队;以三、九、十分区的三个团组成第十旅;以六分区的三个团组成第十二旅;以绥蒙军区直属队组成第八纵队;以绥蒙军区原属三个团组成第十一旅;以二分区的一个团和两个支队组成第十四旅;原骑兵旅归八纵建制。
一九四八年,晋绥解放区在三分区以北,包括二百一十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并在这个基础上,努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大力支援了前线。
资料来源:《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一九八五年六月讨论稿)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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