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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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晓岚对儿时的回忆(8)

发布日期:2018-07-11 11:19    来源: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段晓飞
 童年的回忆   一生的怀念
第一张全家合影照
    这是在1945年的深秋。我整七岁,大弟弟五岁多,大妹妹两岁多,妈妈肚子里还有二妹妹。爸妈带着我们去兴县城里,照第一张全家合影。从北坡到兴县城有几十里路,我们骑马去的。三匹马,爸爸抱着大弟弟,妈妈抱着大妹妹。我自己骑一匹马。去的路上还顺利。
   7岁的我穿着绣花鞋照的第一张全家像。左起:母亲张枚、大妹妹晓陕、我(本文作者段晓岚)、父亲段云、大弟弟段晓兴。
   照相馆很简陋,我们坐在用石头支的长木板凳上。不够长,妈妈坐的是放倒的破旧木凳,背后拉着一块黑布,我手里拿一个核桃,大弟弟拿一个花生,大妹妹手里不知道拿的是个什么。“咔嚓”一声,照完了。那天,我们穿的当然是最好的衣服了。特别是我,还穿了一双新的绣花鞋。这是老乡大娘送给我的,因为她家的女儿不幸病故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穿绣着花儿的鞋。正好是前几天,大娘拿着一双绣花儿鞋,到我们住的窑洞来,让我试试。明明穿着有些小,脚趾伸展了,顶的有些疼,可嘴上还说,合适,能穿。照片中的那双绣花鞋,格外醒目。
远眺北坡
    照完相返回时,天几乎黑了,当走到蔡家崖时(这里是晋绥军区司令部所在地,贺龙司令员就住在这里)。在不远的对面,开来一辆小汽车,那车头前面的灯,照得人眼睛看不清路和前面的东西。我骑的马受惊了,又叫又跳,直往旁边的地里跑,爸爸很快骑马追上来,拉住了马的缰绳。我被吓坏了。还好,因紧拉着马缰绳,没有被甩下来,只是绣花鞋掉了一只。其实不怪马,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刺眼的灯。找到了鞋,穿上,马也平静了,我们继续上路。回家,家就在不远的北坡村。
 
过“四四儿童节”吃烙饼
    记得1946年4月4日,大厨房给我们在张家湾住的八路军的孩子们,过了一次儿童节。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这天是孩子们的节日。也是在记忆中,小时候过得唯一的一次儿童节。4月3日妈妈生了二妹妹。记得说让我们几个孩子,第二天中午去坡上的大厨房吃饭。说是,给我们孩子们过四四儿童节。这天的天气很好,快中午了,我领着三岁的大妹妹,也有大弟弟,我们爬上坡,到了厨房院里,就看见在桌子上放着一个笸箩,盖布下面是白面烙饼。另一个盆里是素炒豆芽菜。厨房的叔叔热情的连说带笑,给我们拿烙饼卷上豆芽菜,我们坐在旁边的长木凳上,吃得格外香。在当时,这已经是平时吃不着的,很好的饭菜了。好像是,孩子们来了就可以吃,吃完了就可以走了,也没有什么讲话或仪式。
黄河边上的张家湾村远景    虎虎摄
   我们这些孩子们,被称为是革命的后代,在这个温暖的革命大家庭里,备受照顾和爱护。我们也到大厨房来玩儿过,还从放马料的簸箩里,抓把给马煮的黑豆料吃。厨房的叔叔们很喜欢我们小孩,总和我们玩儿,说笑,记得有一次把我抱起来转得头还晕了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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