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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忆》文革(七)

发布日期:2016-06-28 15:10    来源:《我的回忆》    作者:冯文耀著
    学院撤销后,下放农村劳动,以为不用再在政治上、思想上受欺压。但事不由己,大小麻烦还是不断纠缠。
    我们共四口人,住在由原驻院军宣队政委兼院革委会主任王玖祯安排的房子。因这套老旧房子年久失修,很潮湿,又脏乱,头天晚上,三代人睡下,跳蚤、臭虫乱蹦乱咬,使我们根本不能睡,小儿子难受的叫唤,大孙子边哭边滚,我们只好搬到院子里睡觉。
    不久,河北领导上决定成立下放劳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饶阳县委书记兼任,我为副组长,组员只有里英璞一人。该县委书记召集我和里英璞开领导小组会议,说在小组下设一个也是三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住在县城,不参加劳动。我建议组长由原学院人事处长童林担任,原人事处于部黄树林为组员,这人是造反派骨干,我并请里英璞提人员,对我的建议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他一直没有吭声,从气色上看,他是不高兴的样子,人家原为院革委会主任,自认的整党领导小组组长,他有难言之隐,以不表态不说话对抗,使县委书记主持的第一次下放人员领导小组会议,也就成为最后一次会议。如果有个工作小组,多多少少也能为下放的同志们做点有益的事。但里英璞根本不关心这一点,他是只顾自己,不管他人。
    过了些时,有通知叫我到省里去谈话,走时约阴纫斋、刘良计一同去谈他们的党籍问题,约我谈话的是省委分管我们的秘书长、省军区政治部正主任古奇峰和省委组织部干部处长王英。我首先请求他们解决阴、刘二同志党籍问题。古马上说,只要调查部来证明材料,省里会办。接着他说,省委要你担任文艺创作组组长。我立刻说:我只上过五年半小学,只是因成绩尚可,才被校长允许参加全县小学毕业生会考。多少年来,戏剧、电影看的很少,文艺书籍没有读几本,古今中外名作家说不上十个人的姓名,让我这样文化水平的人当组长,会使全省文艺创作出问题。接着我问:“现在该组有组长吗?”古说:“有一位副组长,也是党员,在政治上你比他强。。”我说,“还是请省委另选贤能吧!”王英马上截住我的话说:“老冯,这可是个省厅级的职务!”最后,双方都叫对方继续考虑。几年过去了,领导再未与我谈这件事。
    大家在冀中饶阳农村劳动一年后,1972年春夏之交时,河北省要以本院为基础,办外语专科学院,简称河北外专,校址定在省会石家庄,但暂时建在冀县城内。这样,国关下放人—到冀县了,其居住条件比饶 阳农村好多了。还未建校,外专党的核心小组已建立起来,副组长是赵一之。一天,他找我说:“省里要你出差到北京,向调查部借学院的汽车和图书,并说,去时带多少人,带谁,由你决定。说完交给我一份省里给调查部的公函。我根据他讲的任务和意见,选定英、法、德、日、西班牙语各一位教师和一位采购员,包括我共计七人一同赴京。到京后,我首先把公函交给部里领导,我说请部里把于苇、阴纫斋、刘良计三同志的党籍问题,给河北去个证明,他说:“你们是河北人,得河北来函调查!”看来,部领导与河北那边的态度一样,都在互相推诿。
    部里该领导看了河北的公函后,让秘书找人交待了接待我们出差借车借书的事,把我们安排住在学院教学楼的空教室里,同时把图书馆的钥匙交给我们,也没有派人一起进图书馆办手续,同时说汽车已经没有了。我们很高兴,以为部里对我们这些老部下很放心。但高兴的太早了,当我们用钥匙打开图书馆的门时,大家被满地乱扔的毛泽东著作单行本和其他一些薄本书惊呆了。书架上,特别是书库里几乎空无一本书。此时,正好有同志带着相机,我叫马上拍照,送西苑照像馆洗像。我们去取照片时,照像馆的军代表指着我的鼻子大声斥责:“你们这是给文化大革命抹黑”。我说,“请您去看看!”他不但不动身,双手竟然把洗好的照片撕碎了。我又回忆起部军代表等领导来院宣布撤销命令时我建议成立图书移交小组一事。他们如果能够采纳我的意见,很可能不会出现这一令人痛心的事情。国关下放前共有图书七万册,包括大量的辞典和一些名著,通通不冀而飞。唉,事后说什么也没用了。
    原学院的书和汽车都没有了,我们就专心为外专在京季所需物品。1973年底,河北给我寄来一封信,叫去省里谈话。不巧我的老伴去黑龙江探视参了军的小女儿回来时,在火车上感染了急性肝炎,住进北京第二传染病医院。当时小儿子在京复学了。我每天除做饭外,还得带着幼小的孙子去医院关照病号,又怕给孙子传染上,不让他进医院的大门,带了些玩具叫他在大门外玩,还得一再叫他不要离开大门附近,以免发生意外。在这种情况下,我回信说明一时无法到省里去谈话,人家也再未回信。
    在上述一段时间内,童林同志给我寄来一封信,讲到河北不是真心办外专,他们计划拆散学校。人们担心人才损失,怕因此造成的后果难以挽回,因此,大家向领导提了不少要求,人家一宇不答。“为此,我们要进京请愿,望你做一面大红旗,到时带着一起出差的同志去火车站举旗欢迎。”我马上回信说:“我们不能这样做,千万!千万!”当时我马上想起,出差刚到北京时,曾去国务院科教组,接待人是一位女同志,她自我介绍是办公室主任,名叫盛丽华。“组长不在,跟我说吧!”我反映的问题是河北省有关领导认为这所学院师资水平不行,政治上复杂,准备拆散。我要求科教组设法保存这批师资队伍,国家总有一天会需要的。她听后说:““同意你的意见,一定叫领导向河北提出来,保护好这支教育力量。”可能是这件事让河北省方面得知后,引起对我的怀恨。
    1974年4月12日,在赵一之主持下召开批斗我的会议。我为什么把这一天记得这么清楚,共产党人都记得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对我党同志开始了大屠杀,后来人们把这个难忘的日子,叫做“四。一二”。
    这次被批斗的同志不只我一人,还有杨明奎。批斗他时,赵一之等人斥责他拒绝担任外专核心小组副组长是对抗河北省的领导。后来听说于苇同志被秘密批判。对我的批判是:“上窜下跳,破坏团结”,并命令我写检讨。我没有写。第二天,政治教员黎祥福主动替我写了半页纸的“检讨”,我拿着在会上慢慢照着念了一分多钟,内容主要是要我当文艺创作组长,当时向领导讲自己没这方面的能力,要求省里另选贤能;在这件事上,我对省委尊重不够,等等。话刚说完,与会的里英璞大发雷霆,“照你这么说,是领导错了,你对了?”这是他在“文革”中抓住我的唯一的一条小辫子,借题发挥。河北确定批斗我的人,都是原学院那些造反到底的人物,他们这时乱箭齐发,冷嘲热讽,很得意忘形。
    从1974年4月开始批斗,拖延到 1975年9月5日,赵一之做传达:
    “一、你们在北京活动的情况,外专核心组让你们写检查材料,你们说不写,省文办说,写不写个人自便。
    二、处分问题,核心组曾宣布,检查不好给处分;后来,核心组提出不处分,文办同意核心组意见,不处分。
    三、有些问题检查不够……检查不够的,……有以下一些:
    1、在新华社、中调部的活动,我们认为不符合组织原则,或者叫做非组织活动。向国务院科教组、党中央反映意见是可以的。
    2、大批人员去北京后,搞图书室,后勤组,……是不是非组织活动,冯文耀都知道,当时是如何考虑的。
    3、张秋、刘世庚的房子,是冯文耀找于苇商量后去找调查部解决的,……我们认为不该解决。
    4、刘忠信(九个政治指导员中唯一的造反分子)给于苇、冯文耀写了一封信,你们没有回信,事情传出来了,究竟如何传出去?从事后的效果看,传出去是不妥当的,上述问题,你们考虑不考虑,由你们自己考虑。”
    河北省加在我头上的几条错误,百分之百不符合事实,还把对事说成错事。首先,是河北省派我带公函到中调部借书、借汽车,并为他们办外专在京购买物品。诬陷我是到中调部非组织活动,而且还:胡说什么“大批人员去北京后,搞图书室;后勤组.....”前文讲了,原学院的图书没有了,什么也没有借到,图书室、后勤组设在哪里?有什么根据?至于去过新华社一事,是时为新华社负责人朱穆之、邓岗二同志,约请我和于苇、杨明奎去了解可否与中调部合办学校。将此以“非法活动”之罪名强于我们,这对朱、邓二位同志也是明显污蔑。当时对于此事,于、杨二位托我去中调部向部领导汇报并征求意见。事先电话约了,当我去后,秘书说该领导有事出去了,叫我找当时主管教育的部领导。来到该领导家中,一开口说到部里和新华社两家合办,朱、邓表示新华社不参加领导,只叫学院帮新华社培养人等内容。他马上说:“不行”!接下来,我又试图从校史中的经验教训来说明合办对两家都有好处。他又高声说:“那也不行!”我当时碰了他两句话六个字的钉子,只好辞别。赵一之还讲:“冯文耀不应该给张秋、刘世庚这两户求房子。”张、刘的情况是,他俩是归国华侨,由于学院撤销,家属也无房住。于是我就求部里为人和善的老领导、管后勤的薛立平同志分给他俩房子。结果这就成为我的第三罪状。那些极左的人没有人性,更不说上党性。至于第四条就更奇怪,不过刘是什么人,他当时也是造反派掌上大权的人的同路人,不过刘是小造反派,他何时给于苇和我写信?我连听说过也没有,河北派掌外专大权的人无中生有,责问我们不回信,还把信传出去。假如他的信中有什么秘密,不会在给我们的信中讲的。河北当时有关的领导人难道变成小孩子了,连这样的是非都分不清,而且借此加罪于人?
    国际关系学院撤销下放河北冀中曾住过两个县,历时五年多,劳动一年,无事四年多,派我出差也好,平时与同志们交往也好,除了向国务院科教组反映河北当时对本院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看法和准备采取的处理方法外,没有多说一句话。他们一而再再而三三地逼我写检讨。但我坚持认为我身端体正,毫无错误,就是不写。
    在这里,我再补充提一下关于出差到部里所引来的麻烦以及新华社记者周长年、韩舞燕曾奉命调查上述部门,包括我也接受调查的一段事情。文革中升任副部长的某领导向记者说:“外专党的核心小组给中调部党委信中提到的问题,中调部党委进行了查对和研究,认为由于中调部同原国际关系学院的人比较熟,而且也有收回该院的打算,因此有些事没有按组织原则办,应作自我批评,并在必要时向河北省委做检讨。党委决定不再恢复国际关系学院。以后与该院人员的一切联系,均按组织原则办事。”
    以上内容包括以赵一之为首代表河北省文办批斗我的所谓错误,都记载在新华社和1974 年7月27日《国内动态清样》(附页)第481号中。
    就是这样的逻辑,河北想办外专以公函派我出差调查部,部里自己不办也不许别人办。外专办不成则罢,但双方在对此事给出说法时却对客观而又关键的事实只字不提,中调部还向河北方认错,让河北批斗我。这上哪讲理呢?
 
(本站来源:冯文耀著《我的回忆》本站编辑:姚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