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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切怀念德高望重的龚逢春同志

发布日期:2016-11-10 13:29    来源:《龚逢春纪念文集》    作者:张稼夫
张稼夫
    龚逢春同志1978年12月1日不幸逝世,至今已十二个年头了,他忠心耿耿为党的革命事业战斗了半个世纪。他那高尚的思想品德,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我与龚逢春同志共事,是在1940年晋西反顽固斗争胜利后。1940年2月7日中共晋西南区党委和晋西北区党委合并为晋西区党委,逢春同志任区党委武装部长,我任宣传部长。同年9月,我奉中央紧急电召,返回延安,区党委宣传部长工作由逢春同志接替。1942年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成立,中央决定我仍回晋绥边区,参加分局工作。此后直到,1949年我调西北局工作之前,我们一直在晋绥分局共事。逢春同志曾任分局社会部长、宣传部长,党校校长、组织部长等职。他是晋绥边区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在他的通力协作下,我们在工作中配合得很好。逢春同志德高望重,深得广大干部、群众爱戴。他的优秀品质,他的高风亮节,他的光辉的一生,值得永远纪念。
    龚逢春同志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办事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反对山头团伙,绝无“门派”之见。我们晋西南、晋西北两个区党委合并组成晋西区党委后,有些同志总摆脱不了晋西南、晋西北干部的界线,影响了党内团结。两个区党委合并时,遵照中央意见,原晋西南区党委的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分别担任了合并后的晋西区党委的书记、组织部长和宣传部长。我们知道,原晋西北的有些同志对这样的人事安排有过一些不同看法。龚逢春同志原任晋西北区党委组织部长,合并后改任武装部长。他对工作上的变动毫无怨言。并积极做好晋西北和晋西南干部的团结工作。原晋西南区党委的同志刚刚转移到晋西北地区,包括区党委书记林枫同志在内,以前对晋西北的各方面情况都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解,对晋西北干部大多数不熟悉。龚逢春同志是原晋西北区党委组织部长,对晋西北干部情况了解比较全面。区党委主要通过他掌握了原晋西北干部的情况,采纳他的意见合理使用了一批原晋西北干部。原来在晋西北地区工作的饶斌、白坚、宋应、慕纯农等同志都在晋西区党委领导下担任了地委书记等重要领导职务。这些同志忠诚于党的事业,工作勤恳,作风正派,在工作实践中证实了逢春同志对他们的看法以及区党委对他们的信任和重用是完全正确的。在林枫同志领导下,晋西区党委的工作开展较为顺利,这与龚逢春同志的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当然,八路军120师贺龙师长、关向应政委也是大力支持以林枫同志为首的中共晋西区党委的工作的。
    龚逢春同志既善于团结同志,又一贯关心爱护党的干部。他曾任晋绥分局党校校长和组织部长,工作上他力能胜任,上下一致满意。在龚逢春同志任分局党校校长期间,1943年后半年,晋绥边区开展了在整风中审查干部的运动。康生在延安搞的“抢救失足者,”运动的一套作法传到晋绥边区后,导致晋绥边区也在“抢救”运动中发生了“左”的偏差,伤害了一批好同志。对抢救运动中采取的“逼、供、信”的“左”的一套作法,逢春同志始终持反对态度。在党中央、毛主席发现“抢救”运动的错误作法之后,那一垂“左”的作法立即得到纠正。1944年初冬,逢春同志在分局党校向全体学员作“抢救”运动总结报告时,对“抢救”运动中“左”的错误主动承担了责任,他热泪盈眶地向受到伤害的同志赔礼道歉。同志们都清楚,“抢救”中“左”的错误的主要责任不应由逢春同志承担,他那种严于责已的诚恳态度,使广大学员深受感动,许多同志也流下了热泪。此后,逢春同志以很大的精力投入甄别工作,使许多“抢救”中受到伤害的同志彻底得到解脱,轻装上阵,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1947年,龚逢春同志担任分局组织部长时,晋绥边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同时进行了“三查妒(查思想、查作风、查成份)整党。普绥边区土地改革和“三查”整党运动的成绩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是,运动中也发生了严重的“左”的错误。土改一并始,我代表分局参加了康生在临县郝家坡的土改试点工作,在一些具体作法上与康生持有不同意见。晋绥边区土改运动中,“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提出后,全边区左的错误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到处“查三代”、“挖底财”、“贫农团要代替党支部”,甚至乱扣、乱打、乱杀。对“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逢春同志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认为是不要党的领导的尾巴主义的口号。逢春同志认为晋绥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经过战争的严峻考验,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对犯错误的干部一贯采取批评教育,治病救人的态度,从不主张对犯错误的干部单纯惩办,一棍子打倒。他始终坚持教育犯错误的干部改正错误。在自己的意见不能被接受的情况下,在告农民书发表前,他审阅稿件时,仍坚持将反映自己看法的几句话加进了晋绥边区会临时委员会《告农民书》中。他指出:“干部是指各种出身虽不同,但还是赞成消灭封建和农民翻身的。这些干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好的,一部分是犯过错误的。犯错误的干部大体上又可以分为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有许多是因为上级的政策有错误和他们为完成任务而不自觉的犯了错误,这种错误主要应当由上级负责任;另一方面的错误甚至发展到犯罪的行为,则是由于他们为个人打算,因而犯了错误,甚至犯了罪,但是他们当中大多数是能够改正的。”毛主席途经晋绥边区向河北平山西柏坡转移时,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曾严肃地批评《告农民书》中提出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提法是不要党的领导的尾巴主义的错误,并在一次小会上说,你们没有注意到,在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后面有几句话是马列主义的,实际上否定了前面的提法。毛主席对龚逢春同志加的这几句话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曾对一起工作过的老同志说过,逢春同志“无所求”。逢春同志为人处事确实没有什么个人得失的顾虑。他不唯书,不唯上,善于读书,勤于思考,注意分析问题。他经常沉默寡言,遇事不盲目表态,事情未考虑成熟从不轻易发表意见。他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即使在“左”的错误风行,“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之时,他仍然能够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在三查整党中,分局在蔡家崖行政村的胡家沟村进行试点。试点中,胡家沟村一名干部刘初生因为派民夫中强迫命令等问题被认定为欺压群众的新恶霸,大会斗争,撤职,开除党籍。逢春同志派干部调查后,认为他的问题属于工作方法问题,不应定为新恶霸,不应开除党籍。后来,根据党中央对晋绥土改整党的有关指示,对这位受到错误打击的干部作了纠正,肯定了逢春同志的正确意见。三查中,一位参加革命多年,家庭为地主出身的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被批判斗争,并把该同志的钢笔、衣物等分配给贫雇农出身的党员、干部。逢春同志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予以批评制止。在“左”的错误形成风潮时,逢春同志从实际出发,敢于坚持真理,勇于开“顶风船”,捍卫党的政策,保护党的干部,这是他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原因之一。为了平反三查整党中的冤假错案,在逢春同志直接领导下,起草了关于在三查中错误处理干部的甄别工作的指示,经过分局讨论通过后,以分局名义下发。此后,逢春同志又直接领导了三查中冤假错案的甄别平反工作,以很大精力领导查证落实,对一大批受冤屈的同志实事求是地作出了结论。
    1948年,晋绥边区开始抽调大批干部支援新解放区。这项工作主要是由逢春同志负责进行的。当时,由于分局个别领导同志工作作风主观武断,错误地打击了一些好同志,在抽调干部随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南下时,有些干部思想上的顾虑还没有完全解除,甚至有些同志提出留在原地工作,不愿随队南下。龚逢春同志在繁忙的调配、培训干部工作中,又挤出时间亲自出面作这些干部的思想工作。在逢春同志主持下,经过反复开展思想工作,终于一个一个地解决了调干中的实际问题,使繁重的调干任务得以按照中央要求较顺利地完成。当时,逢春同志虽然也有意留在陕西工作,但组织上决定后,他毅然放弃了留在自己家乡工作的想法,又积极地帮助其他同志解决思想问题,顺利地完成了调配干部的任务。在一次干部大会上,贺龙同志曾充分肯定了逢春同志在干部调配中所取得的成绩。
    多年的相处,我和龚逢春同志之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从未有过不一致之处。他曾对我说过,任何正确的东西强调过了头都会成为荒谬。多少年来我一直记得他的这句话。逢春同志责己严,对人宽,从不搞无原则的纠纷,一贯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有目共睹。1948年10月晋绥边区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时,逢春同志以唯一的全票当选。这在当时党内生活一度很不正常,许多同志受到错误打击的情况下,作为分局组织部长兼社会部长的龚逢春同志,能够得到全边区党代表的如此信赖和拥戴,足以反映他在晋绥边区党内外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形象及其工作中的实绩。
    龚逢春同志一贯廉洁奉公,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从不谋取私利,不搞特殊。他同爱人姜宝箴同志都在晋绥边区工作,他俩为了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抗日战争期间,将其长女寄养给晋西北保德县一户贫农人家,后因生活所迫,这户贫农又将其送给另一户贫农家作了童养媳,直到1948年,保德县闹灾荒,那家人生活也很困难,又把逢春同志的女儿送了回来。晋绥边区实行精兵简政时,决定动员一批工人和干部回原籍农村劳动。逢春同志的岳母当时在被服厂当工人,唯一的一个内弟在边区行署银行工作。逢春同志与姜宝箴同志商量后,带头动员自己的岳母和内弟返回农村当农民。分局组织部长带了头,对于边区精兵简政工作的顺利进行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避免了许多动员工作中的麻烦。逢春同志常说,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对此,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对家属子女也要求十分严格。原在农村的子女,他经常教育他们安心农村生产,不同意为他们进入城市工作开绿灯。家中节衣缩食照顾在农村子女的生活。听南下四川的同志讲,逢春同志入川后,虽然身居高位,不仅不以权谋私,反而以手中的权力“卡”自己的亲。他的二儿子在成都读高中,当时有一批高中生可以保送到苏联留学,规定领导干部的子女也可以保送。保送名单送到逢春同志手中,他首先把自己儿子的名字勾掉了。他说,作为领导干部,批准自己的儿子保送出国留学,在群众中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名额让出来,可以选送更好的人材。
    龚逢春同志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共产党员,他的廉洁奉公、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实事求是、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真理、刚直不阿的崇高品质,团结同志、光明磊落的博大胸怀,永远是广大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
    谨以此短文,表达我对龚逢春同志这位老同事、老战友的怀念之忱!
           作者:是大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员。
                  曾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副书记,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中顾委委员
 
    资料来源:《龚逢春纪念文集》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 编  1993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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