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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龚逢春同志对党忠诚 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
发布日期:2016-11-17 13:26 来源:《龚逢春纪念文集》 作者:彭 华
——回忆龚逢春在晋绥时期
彭 华
龚逢春同志在1939年初到1949年的十一年间,曾担任中共晋西北区党委、晋西区党委、中共晋绥分局的重要领导职务,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原晋绥革命根据地的重要领导者之一。我在他的直接领导下或间接领导下工作多年,深深感到他具有一位老共产党员、老领导的高贵品德和优良的思想作风,是一位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特别是他那种一贯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高贵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谦虚谨慎、胸怀坦荡、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的好作风,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我写这篇回忆,表示对于他的怀念和尊敬的心情,也寄托着对于他的哀思。
(—)
逢春同志一贯对党忠诚,具有无私奉献的高贵品德。
大家都知道,远在1935年10月,当陕北苏区被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统治,遭到严重摧残,刘志丹同志等红二十六军的营以上干部和地方干部在“肃反”中加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扣押、残酷斗争,处于非常危险的时刻,逢春同志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挽救苏区,为了营救刘志丹等同志,挺身而出,毫不顾个人生命危险(他当时担任红二十六军政治部主任,也被列入逮捕名单,只因他率部队在“三边”一带活动,未被逮捕),向于1935年10月率领中央红军刚刚到达赤安县(今志丹县)的吴旗镇的党中央毛主席,汇报了陕北苏区情况,特别是汇报了陕北错误“肃反”的情况,明确表示不应该逮捕刘志丹等领导同志和红二十六军的干部。毛主席非常重视,当即表示:要正确解决陕北“肃反”和刘志丹等同志的问题。并很快下达指示,停止任何逮捕行动,速派王首道等同志到瓦窑堡,将扣押在那里的刘志丹同志等一百多名干部释放。在党中央毛主席的英明决策下,为挽救陕北苏区、陕北红军和党的组织,尽了他的光荣职责,充分说明他是反对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拥护党中央毛主席的正确路线的,是无限忠于党的。
逢春同志在晋绥革命根据地工作的十一年间,担任过中共晋西北区党委的组织部长,担任过中共晋西区党委的武装部长、宣传部长,也担任过中共晋绥分局的宣传部长、晋绥分局党校校长、社会部长并兼任组织部长:还分工领导群众团体的工作。总之,党需要他做什么工作,担什么职务,他就毫不犹豫地、毫无怨言地、坚决去从事那项工作,并把党组织分配他的那项工作,竭尽全力做好,无怪乎人们夸他是“万能部长”。无论他是处于顺境或是处于逆境,无论处于被领导信用或嫌弃时,他总是勤勤恳恳地为党的事业,无私的奉献着,他真正是党的“老黄牛”。证明他对党是忠心耿耿的,党性极强,组织性、纪律性是很高的,总是从党的利益出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无自私自利之心,他的品德是何等的高尚啊!也证明他的学识广博,又虚心好学,善于掌握不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如在他担任晋绥分局的社会部长时,就能从实际出发,摆脱神秘主义和“左”的那些作法的束缚,实事求是地把晋绥分局社会部的工作重点,放在搞好公安工作和做好干部工作上。为了做好公安工作,除他亲自起草公安工作的指示,抓公安业务工作外,还重视公安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别重视公安部门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调配、任用工作,对管理公安系统干部工作的部门也很重视。晋绥分局社会部在他的领导下,在几年的时间里,还主要做了审查干部的工作,为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先决条件。晋绥党校四部(后改为晋绥人民服务团),主要集中了党校各部和各地区在“抢救”运动中被“抢救”而仍怀疑是特务、重大特嫌和历史较为复杂的一些干部,其任务是搞清这一批人的问题,区别是非轻重,做出甄别结论。1946年初,逢春同志担任晋绥分局社会部长后,领导分局审批小组,审批由晋绥人民服务团党组织所作的甄别结论,推翻了在“抢救”运动中所谓晋绥上级各机关的特务组织,平反了军区的“三大案件”,逐个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甄别结论,使这批学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走上新的工作岗位。1949年夏,为适应调配新解放区干部的需要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正确解决某些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分局的决定,成立分局审查干部委员会和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由分局社会部和临时抽调的干部组成)。逢春同志又领导分局审委会,对于一些干部中悬而未定的历史问题,重新进行了审查,作出了正确的结论,既使党组织可放手使用这些干部,又使这些同志甩掉这些包袱,心情舒畅地投入新区工作。再如,在他兼任分局组织部长时期,正是党中央确定从晋绥老革命根据地抽调大批干部迎接西北和西南开辟新解放区工作的时候,他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便为分局组织部确定了大胆放手地选拔使用干部的方针,针对在选拔干部中遇到的保守思想的阻力,他正确地分析了晋绥老革命根据地的干部状况,他说;“我们根据地已有十几年的历史,现在又经过了土地改革,不论老干部还是新干部,外来干部还是本地干部,都经受了各种严峻的考验,只要精心选拔,是不难发现可以提拔的对象的。”当有人担心某些干部能力弱、水平低,恐难胜任新区领导工作时,他说:“看干部有无能力、水平,不能从表面印象出发,而应从实践中看他的才干。比如某县委书记,从表面上看似乎很平凡,但他在游击区和敌占区工作多年,出生入死,不仅没有发生什么问题,而且完成亍党所交给的任务,这不就是能力吗?像这样的同志到新区担任新的领导职务有什么不可呢?”他还说:“什么是能力?我看只要懂得党的政策,又会走群众路线,能完成交给他的任务,这就是能力。”同时,又耐心地说服一些千部,要全面地历史地看问题,他说:“一个入从旧社会来,总会带来这样那样的一些向题,但只要搞清楚了,不是什么严重的政治问题,就应该根据他的德才条件,分配适当工作,包括某种领导工作。”又说:“干部在工作中犯错误是难免的,有些错误虽然本人有责,但只要改了就好,仍可继续放手使用他们。犯过错误的人免疫力更强,也许会把工作做得更好。”他的这些见解,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有关同志的赞同和支持,从而保证了这次向西北和西南新解放区调配干部任务的胜利完成,受到了贺龙同志的肯定和赞扬。
(二)
逢春同志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事对人上都是如此。在“左”的或右的思想倾向发生时,也能如此。他在“左”的错误思潮袭来时,从来都是不赞成的。当他因此而受到“左”的错误的领导视为“右倾”受到歧视,遭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仍能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不为“左”的潮流所动,随声附和,看凤转舵,投好取宠,这确实难能可贵。
晋绥分局党校的整风运动,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在晋绥分局和校部的领导下,发展是正常的,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到1943年冬,由于受康生在延安搞“抢救”(失足者)运动的“左”的一套错误作法的严重影响,晋绥边区一级机关和晋绥分局党校也开展了“抢救(失足者)”运动,当时“特务如麻”的思想盛行,在运动中搞逼供信。逢春同志当时任晋绥分局党校校长,对于这种“左”的作法,很不赞成。分局领导认为他不能领导这一“抢救”运动,又身体不好,要他休息养病,“靠边站”,实际上是停止了他的领导权,指定党校教育长负责领导“抢救”运动,结果,把不少没有政治问题的好党员、好干部,扣上了国民党特务、阎锡山特务、日本特务的帽子,弄得校内一片惊慌,人人自危。当党中央、毛主发现和纠正这种“左”的错误,提出甄别工作时,他不自视正确,反而在全校大会总结“抢救”运动、布置甄别工作时,痛心地流着眼泪,作了检讨,向学员们道歉,承担了责任,感动得许多学员和在场的领导“抢救”运动的干部,也流下了眼泪,当场就有不少学员高喊说:我们不要龚校长检讨,要龚校长回去休息。但他仍然耐心地、苦口婆心地说服大家要有广阔的胸怀,正确地对待党组织所犯的错误,帮助党组织改正错误,从而统一下令校内的思想,顺利地进行了甄别工作。1945年日寇投降时,党校一部的甄别工作就基本完成了,使绝大部分学员走上了迎接日寇投降后的新形势,继续为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再如,在晋绥土改时,逢春同志是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土改工作的路线、政策的,也为此而做了他应做的工作。如抽调干部,组织土改工作团等。但是他对于土改中发生的“左”的错误作法是不赞成的,特别是对于农村整党和机关“三查”(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中所发生的乱斗、乱打、乱撤职、开除干部以至在农村整党中撇开党支部、解散某些县委的作法,更是不赞成的,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抵制。对于在土改整党和“三查”中因发生“左”的错误而被错误处理的县以上干部,他积极主张送晋绥党校学习,查清问题,使这些问题得以澄清,重新工作。当发现有一个党委的机关,在“三查”中搬用农村土改中划成份、斗地主、分斗争果实的错误作法,把该党委一位家庭出身是地主,而本人参加革命多年的部长,在机关群众大会上进行斗争,并把该同志的钢笔、衣物等分配给该机关出身贫雇农的党员、干部时,他批评为“胡闹”,叫发电报予以制止。为了纠正“三查”中错误处理干部的问题,在他的领导下,由分局社会部代中共晋绥分局起草了关于在“三查”中错误处理干部的甄别工作的指示,经分局讨论,修改后下发。蔡家崖行政村所属胡家沟村,是晋绥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搞的土改中整党的试点,在试点中根据几个行为不好的分子的揭发,把胡家沟村干部刘初生,因在工作中强迫命令和派民夫、分配不公等问题,认定是欺压群众的新恶霸,弄到该村的群众大会上进行斗争、撤职、开除党籍。虽然当时在群众大会上多数老实、正派的农民不发言或发言不积极,只有二流子海昌,庚昌讲话最多,有毛病的冬学员李某鼓动少数人殴打了刘初生,参加会议的分局主要领导人,还认为是群众发动起来了。此事引起了蔡家崖土改工作团的许多干部和地方干部及旁听群众大会的党校学员的纷纷议论和不服。逢春同志对于胡家沟刘初生的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便派白成铭(分局组织部秘书)、彭华(分局社会部秘书)到胡家沟去调查,两位秘书经找许多贫雇农、党员和蔡家崖行政村的负责干部调查、了解后,认为刘初生的问题,不是新恶霸,而是工作中的强迫命令问题,不应开除党籍。向龚逢春同志汇报后,他也同意这种看法,叫向晋绥分局的主要领导同志当面汇报情况,分局主要领导同志反而批评了这两位同志的调查:“不符合事实,不听这样的调查?,两位同志只好在汇报中途罢休。以后根据党中央对于晋绥土改整党的指示,才作了纠正。说明逢春同志的观点是正确的,是实事求是的。
(三)
我在逢春同志领导下工作多年,无论在谈论工作或在工作之余聊天时,他总是不在背后讲别人的短处,也不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功绩和长处,他向毛主席汇报陕北苏区“肃反”,营救刘志丹等同志的事迹,也是在他去世后才知道的。他具有谦虚谨慎、胸怀坦荡、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的好作风。既能坚持党的原则,又能循循善诱,耐心帮助干部,也能虚心听取来自群众中、干部中的不同意见。善于体贴干部关心干部,许多干部愿意向他谈自己心里的话。他敢于放手使用干部,使干部心情舒畅工作,干部愿意接近他和在他的领导下工作。这些可以说是他的一大优点和特长。再加上他对党对人民的事业一贯忠心耿耿,又能实事求是地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因而在干部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很高的威信,认为他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是一位忠诚无私的共产主义战士。1948年10月25日至12月5日,中共晋绥分局为总结晋绥土改整党而召开的晋绥党代表会议,大会选举主持会议的主席团时,他得选票是第一位、最多的,是全票,这就是他享有很高威信的有力证明。但他并不因此而自视正确,责备别的同志,埋怨别的领导,而是针对当时干部的思想状况,做了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团结工作,为开好晋绥党代表会议和晋绥党的团结,尽了自己的力量。在他逝世后,一位与他共事多年的老同志,曾反复称赞他是一生中遇到的真正无私的共产党员,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逢春同志离开我们已十二年了,他的高贵品德和优良的思想作风,却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
1990年8月13日
作者:中共四川省委顾问委员会常委
资料来源:《龚逢春纪念文集》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志丹县委党史研究室 编 1993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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