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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委巡察组兴县工作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6-06-15 09:57    来源: 兴县新闻网    作者:裴苗苗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志伟)根据吕梁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一行6人进驻兴县开展巡察工作。6月14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兴县工作动员会在兴县文化活动中心三楼会场召开。兴县县委书记梁志锋主持会议,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保平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就兴县配合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动员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县级在职领导干部,纪委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动员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保平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巡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方针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手段,是市委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刘保平指出,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十不”纪律要求,围绕“两四一聚三紧”的政治定位分层次确定巡察任务,着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情况、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开展巡察工作。
    刘保平强调,兴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巡察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正确对待巡察,主动接受巡察。刘保平希望,在巡察工作中,兴县各级上下协助巡察组完成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巡察监督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梁志锋代表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梁志锋强调,一要认识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二要配合到位,全县上下对待巡察工作一定要无条件予以配合,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客观公正反映问题,高度负责提出意见,确保市委巡察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要整改到位,对于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指出的不足,提出的意见,我们要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马上安排,限时整改。梁志锋希望,全县上下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期间,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同时对县级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民主测评。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