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晋绥 » 红色兴县 »

吕梁市委巡察组向兴县反馈2016年第一轮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6-12-09 10:31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裴苗苗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志伟)12月1日,按照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市委巡察一组向兴县县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情况“双反馈”。
  县四大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武部部长,乡镇主要负责人,县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发现了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一些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薄弱,机构不健全,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等共性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按有关规定,将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切实担好主责、首责和全责,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县纪委要增强履职能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巡察反馈后,兴县县委书记梁志锋进行了表态。他表示,这次巡察是一次全面严肃的“政治体检”,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对照反馈意见,明确责任,逐条整改,层层落实,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将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确保省委治晋理政的新方略、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和市委具体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迈入小康,塑造吕梁美好形象,实现吕梁振兴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