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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7-03-11 11:36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裴苗苗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裴苗苗 杜凤英)3月9日,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副主任白连厚、王左英、李全权、白继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新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石磊、县人民法院院长薛少烈、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晋利列席会议。李全权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委员29名,实到委员2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人事任命的议程。
会上,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石磊作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命干部的报告,并对拟任职人员作了情况介绍。部分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报告。
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票决通过了提名任命人选,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作了讲话,他指出,刚刚闭幕的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我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白鹏昊强调,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必胜的信心、昂扬的斗志、细致的工作,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县监察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的职能,紧密联系实际,抓好工作衔接,深化人员融合,竖起严格自律标杆,尽快干出成效,更好地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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