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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纪委二次会议暨监察委第一次干部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7-03-17 10:36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马志伟
    3月16日上午,中共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兴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干部大会在县文化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
    受吕梁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委托,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薛玉宝莅会指导并讲话,县委书记梁志锋,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世庆,县人大主任白鹏昊等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石磊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兴县十六届二次县委工作会议和刚刚结束的县“两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薛玉宝指出,一年来,兴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坚决挺纪在前,圆满完成了市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去年冬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兴县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和《市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协调,摸清工作底数,破解改革难题,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推进,保证了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如期完成。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兴县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三要突出关键环节,稳妥审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四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梁志锋代表县委深刻阐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就进一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判断;要准确把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要准确把握以治标促治本推进标本兼治的重大要求,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要立足兴县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努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牢记省委骆惠宁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向各级干部提出的“三个警惕”告诫和“三个进一步”,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整治“四风”,坚决挺纪在前,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启动县级巡察,严明换届纪律,以更大的决心、更大勇气、更大韧劲管党治党建党。三要持续精准发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从紧,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反腐倡廉整体效果。必须在思想上更加清醒、行动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扎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为开创党在兴县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进一步把责任压紧压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管党治党举措,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和能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石磊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全面从严治党,勇担执纪重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他强调,一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讲话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传达会议精神,特别是薛玉宝常委、梁志锋书记讲话精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贯彻,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推动学习贯彻向纵深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在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扎实抓好脱贫攻坚、转型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努力构建兴县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县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机关纪检组,要带头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主动把“四个意识”融入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之中,用勇于担当、严格自律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马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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