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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7-06-05 11:00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裴苗苗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裴苗苗)6月2日下午,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权、白继红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左英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新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乃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贵堂,及县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9名,实到委员23名,出席会议委员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决定任免干部的报告。会议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免去任建国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赵一政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为赵一政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一政向宪法庄严宣誓。
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日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兴县人民政府县长刘世庆的提名
    决定任命:
    赵一政为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决定免去:
    任建国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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