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大力弘扬吕梁精神(06月21日)
- 悼念王军大哥(06月11日)
- “土窑泥坯”到军博(05月28日)
- 晋绥情怀和“智慧乡村”(05月23日)
- 2018年基金会工作回顾(二)(05月14日)
- 2018年基金会工作回顾(一)(05月09日)
- 贺大姐和红军后代到卢氏(05月08日)
- 军刀的故事(05月06日)
- 一位海军将军的期盼……(04月23日)
- 祭奠归来随想!(04月18日)
兴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0 13:56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杜凤英
公 告
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兴县总工会今年继续开展2017年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二本(不含C类)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须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城镇困难职工或农民工的子女。并满足系统升级后建档新要求,需要精准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
为助力脱贫攻坚,对于建档立卡参加全市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实现就业的人员,由于子女上学存在困难的,可纳入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救助范围。
有下列情形的对象,不予建档救助:①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②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③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④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⑤夫妻双方都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或夫妻双方都有固定收入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科级以上职务的;⑦非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无劳务合同的。
二、建档审核必备要件
1、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背面意见栏内负责人须签注意见并加盖工会章);
2、困难职工本人申请书(主要内容: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所属困难情况等作详细说明);
3、困难职工本人、救助学生及其他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4、困难职工致困原因佐证(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单亲困难职工需提供离异、丧偶等相关证件或证明;
5、工资收入证明(附工资本复印件或工资清单盖财务章);
6、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7、高考分数、录取情况证明;
8、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9、困难农民工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期限内《劳动合同》);
10、救助学生农行卡复印件(与本人身份证一起复印)。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救助必备资料,各基层工会经过审核、家访、公示环节后,务于8月20日前将符合建档条件拟救助人员档案及公示结果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复核。
联系电话:6325700
申请所需表格请登陆邮箱下载:xxbfzx@yeah.net 密码:f6325700
兴县总工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本站编辑:杜瑞
主办: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晋ICP备15001143号-1
Copyright Shanxi Jinsui Culture Education & Development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4号楼313/314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95639/63395661 邮箱:sxjs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