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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召开慈善总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17-08-30 10:57    来源:兴县新闻网    作者:杜凤英
    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凤英)8月28日,兴县召开慈善总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表决通过了《兴县慈善总会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兴县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了名誉会长、顾问。会议特别邀请了吕梁市慈善总会解金亭会长指导会议。兴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兴县志愿者协会等社团组织负责人,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和拟任兴县慈善总会的理事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兴县慈善总会章程》(草案)、《兴县慈善总会资金社会募集管理办法》(草案)、《兴县慈善总会志愿者管理办法》(草案)、《兴县慈善总会募捐管理办法》(草案)、《兴县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并表决通过选举了61名慈善总会第一届会理事,表决通过选举了19名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兴县慈善总会会徽(草案),并就会徽(草案)作了说明。聘请了原吕梁市招商局局长高玉堂同志为兴县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原兴县人大主任史建春同志为慈善总会会长,聘请县人大主任白鹏昊、政协主席史小军、政府副县长刘保平为兴县慈善总会顾问。
    解金亭指出,吕梁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一直本着助学、助老、助困、助残等原则,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最佳组织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她表示,在今后的发展中,将和兴县慈善总会对接,形成合力。她希望兴县慈善总会能够加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认真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组织实施爱心助困,爱心扶贫,提升社会救助的成效,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做到救到实处,救到难处、救到痛处,同时要求兴县慈善总会能够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做到公开公正,负责人要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拓宽视野,做到专款专用,为兴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有力的支撑,也为和谐社会做出有力的贡献。
    县委书记梁志锋在讲话中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兴县慈善总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兴县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他指出,慈善事业弥补了政府的保障和不足,最大限度的搭建了基层保障的平台,政府部门将全力支持和推动兴县慈善总会的发展和壮大。应积极组织发动企业、机关、社会团体,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将扶贫工作落实到最基层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当中;要汲取各地的方法和创新救助模式,增强贫困户脱离贫困、走出贫困、拒绝贫困的信心。他表示,兴县慈善总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慈善救助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为构建幸福兴县增添了新的活力。他要求,县慈善总会一定要坚持“依靠人民办慈善,办好慈善为人民”的方针,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求真务实,大胆探索,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全县慈善救助事业快速发展。
    史建春在表态发言中说,感谢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和关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感谢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支持,我们决心不负众望,勤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努力开创我县慈善事业新局面。慈善总会在以后的工作当中要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积极围绕宣传主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募捐资金将用于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摆脱疾病困扰、完成学业梦想,为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奉献力量。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