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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振兴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16-11-17 10:18    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三晋都市报
——四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
  人心齐则泰山移,法治兴则国昌盛。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要把法治山西建设摆到治晋理政全局来推进,确保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落实省党代会报告精神,开辟治晋理政新境界,就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为振兴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尤其是当前,我省正处于重要历史关头,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显著进展,确保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有效构建,每一项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都需要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任务越重、挑战越多,越需要广集民智,广聚民心,越要更好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首先要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各级党委要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需要提高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山西,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各行各业、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具体法律实践来实现。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各级党委机关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推动司法改革政策配套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办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还需要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巩固统一战线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要重视和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知识分子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代表人士工作,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山西,时代在召唤,人民在期盼。我们要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努力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和谐、团结奋进的生动局面,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山西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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