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远的牵挂 共同的情怀(04月06日)
- 关向应图书馆建馆80周年纪念活动在山西兴县举行(04月06日)
- 在延安精神的旗帜下(03月29日)
- 林炎志: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03月03日)
- 老区孩子们的一份承诺(02月24日)
- 北京汇文中学“贺龙班”成立 全国招生贯通化、一体化培养田径人(02月23日)
- 怀念一位百岁晋绥老前辈(01月27日)
- 家中吊唁蹇阿姨……(01月03日)
- 他是最后一位亲历者(11月28日)
- 永远和老区人民在一起(09月09日)
着力开发山西老年旅游市场
发布日期:2017-07-18 10:22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张佳楠 马慧强
老龄化进程加快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更关乎着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反映到经济生活中,与“银发浪潮”相伴而生的“银发经济”,大致有日用品经济、保健品经济和服务类经济。老年人休闲时间增多,资金相对充裕,具备了“闲”和“钱”旅游的前提条件。同时,老年人作为心理、生理、行为上特殊的消费群体,对老年旅游的市场开发带来了复杂性。
山西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及打造雁门关、平型关、娘子关长城山西段等世界文化遗产知名旅游品牌,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重点景区,着力培养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加大文化产品营销力度。深化旅游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的旅游发展方向”。旅游产业已成为山西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山西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4.4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9.3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49%,老龄化社会特征明显。山西省推出了一系列针对老年群体的福利制度,为老年群体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11个市均有对老年群体旅游活动的优惠:太原市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省内国有景区游玩免头道门票;大同市6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进入云冈石窟、华严寺、善化寺景区的优待政策。
我们以行为科学、旅游学科等专业知识为指导,选取有代表性的老年群体进行问卷调查搜集数据,运用SPSS聚类分析、LISERAL等统计学工具,得到影响省内老年群体旅游体验质量的几大因素:旅游的可实现性,偏好的旅游景观类型,旅游动机,旅游景区环境评价。通过被调查老年群体旅游体验反馈,得出山西老年旅游市场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专业化程度不高,景区设施设备设计对老年群体特殊需求考虑不足,真正满足老年群体需求的旅游产品组合较少,旅游信息渠道欠通畅。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巩固利用优势资源,完善传统文化旅游产品。针对老年人群体为规避旅游的风险性、出于安全性考虑多偏向于知名度高、开发成熟的旅游景点的特点,我们应在优化文化旅游产品的基础上,以传统的旅游资源如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乔家大院、雁门关、平型关、应县木塔为依托,巩固完善以佛教、晋商文化、民俗为主打的旅游产品,以满足老年群体寻知求欢、开阔视野等精神层次的需要;优化营销手段,如在重阳节加大对老年群体的优惠力度、增添主题亲子互动参与活动,注重景区社会效益和口碑效应,树立良好企业品牌形象;推出老少咸宜的趣味性文创产品,提高旅游纪念品独特性和新颖性。
立足心理需求,打造寻根访祖、故地重游、红色旅游系列旅游产品。受怀旧情节的影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大大增加了老年群体重游故地的兴趣。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在无数炎黄子孙心中深深扎下了认祖归宗之根,类似的可以打造短而精的宗庙祠堂、知青下乡故地重游、老战士战地观光游及情景剧等旅游产品。
找准老年群体旅游“痛点”,创新推出休闲享受旅游产品。老年群体的旅游消费主要用于交通、住宿、餐饮和旅游纪念品的购买,方式较为传统。针对老年人喜欢清净、偏向保守的性格特点,应建设适合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场所,提高老年群体在旅游过程中的享受体验,如设有晋剧等有地方特色戏曲表演的茶馆、有传统特色的针灸桑拿馆等;鉴于老年人有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和重视健康的关注倾向,可开发温泉疗养、理疗保健、品尝药膳等旅游产品。
提高专业化水平,建设旅游区人性化配套服务设施。老年群体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活动的范围和能力有限,旅游过程中借助外物的需求突出。为降低老年群体的游览风险,提高老年群体的旅游体验满意度,旅游区应着力优化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服务“硬件”和“软件”,如专用通道、轮椅、老花镜、助听器、应急药物、御寒衣物、固定休息场所等,同时考虑地面、楼梯、卫生间等设施是否防滑、防摔,景区餐饮是否清淡可口,是否符合老年人饮食习惯;重视培养具备专业讲解知识、保健知识的老年旅游团接待人才,建设突发应急队伍和相应的医疗保障设施。
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应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就老年旅游团的定价标准、老年群体景区可享的优惠政策、旅游合同签订须知事项、假期人流车流预报、游览反馈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的纠纷。老年人身体条件差,随时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对旅行社服务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一些规模小、资金单薄的旅游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质量较差,服务内容的规范程度不尽如人意。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引导明确规范,同时加大资金补贴力度,提高旅游企业抗风险能力。旅游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群体,纠纷的处理呈现类型杂、取证难、界定难、执法难等特点,老年群体在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进行维权尤为困难。为此,我省相继设立了旅游警察队伍和旅游巡回法庭,为破解旅游多头执法难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拓宽旅游者维权渠道提供了法律支撑。(张佳楠 马慧强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本站编辑:杜瑞
主办: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晋ICP备15001143号-1
Copyright Shanxi Jinsui Culture Education & Development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4号楼313/314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95639/63395661 邮箱:sxjs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