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刘秀梅

发布日期:2015-06-08 14:24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第一册    作者:晋绥基金会
 
  1917年生,女,陕西省延长县人。193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2月转为中共党员,同年3月至1937年4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曾任党总支委员、团支部书记。后任西北青救会常委、青年妇女部部长,中共绥德地委妇女科科长,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主任。
  1938年10月,任中共沁县县委宣传部部长。1939年3月任晋东南妇救会组织部部长。1940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妇救总会副主任。北方局妇女委员会委员,中共晋冀豫区委妇委副书记、区妇救总会副主席。1943年冬赴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委会委员。1946年4月调任中共绥远省集宁市桥东区委宣传部部长,6月任中共绥远省丰镇市第四区区委书记,同年冬在山西左云县任晋绥第五地委农村党员训练班党支部书记兼民兵训练队副队长。后任晋绥第五地委妇委书记。1949年l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妇委委员,2 月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被选为全国妇代会代表、全国民主妇联执行委员,同年9月任绥远省民主妇联主席。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蒙绥分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部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共青海省委委员,省妇联常委、省直机关党委书记,陕西省轻纺局副局长、顾问,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她是中共七大代表,第一、 二、 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3年5月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