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王赤军

发布日期:2015-06-09 15:42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第二册    作者:晋绥基金会
 
  1916年生,湖南省平江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湘赣军区独立第1师政治部宣传员、宣传队队长、连指导员,红6军团侦察科科长,第17师49团政委、师政治部主任,模范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湘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抗日军政大学第2大队协理员、第1大队政治部主任,抗大总校1团政委、军委直属政治部副主任,军委三局副局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直属政治部主任,警备第1旅兼关中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45年8月任晋绥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率部参加朔县战斗,指挥分区两个团作战8小时,歼灭守敌1300余人,解放了朔县。后作为当地最高军事长官,参加执行《停战协议》谈判,当国民党一方提出将朔县作为国共双方军队之间中立区时,他据理驳斥,美方代表不得不承认“执行小组监督执行停战协议不力”,他进而紧追不放:“是监督国军执行停战协议不力”,迫使国民党方面在朔县地区停战协议上签字。
  解放战争时期,任雁门军区第五(雁北)军分区兼东路纵队司令员,晋绥野战军独立第5旅政委,西北野战军第3纵队独立第5旅政委,第一野战军3军9师政委。参加了大同集宁和转战陕北、解放大西北诸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任公安部第六局局长、政治部副主任、第十局局长,交通部政治部主任,通信兵副政委兼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他是中共七大代表。1967年8月24日在北京逝世,终年51岁。